(2020年7月28日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明刚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
刘庆文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军同志的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闫海广同志的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杨大庆同志、夏铮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李海涛同志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马晓艺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金晓楠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彬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杨芝贵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汝亮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金晓楠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马晓艺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栾学思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于立新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