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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说明

发布时间: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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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基于自贸试验区服务国家战略实施、服务地方发展的要求,遵循“三个并重”的总体思路进行编制:

一是延续与展望并重。本次《实施意见》编制充分梳理营口片区过去三年的建设工作,从任务完成情况、定位实现情况、产业经济发展情况等方面深入总结、挖掘问题点。将过去改革成果的巩固、问题点的弥补以及未来创新方向探索统筹兼顾。《实施意见》在延续营口片区原有的“一中心、两基地、一枢纽”的战略定位基础上,提出要在“打造营商环境建设样板区、辽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示范区以及对外开放排头兵”的三个核心定位上谋求深化创新。

二是片区建设和统筹参与并重。营口片区深化改革工作与各中省直、市直部门未来工作息息相关,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充分参与、共同建设,要将营口片区建设与营口市整体发展任务有机结合,成为我市对接“一带一路”、服务新时代东北振兴,打造开放大平台的重要载体。在深化改革阶段,自贸区建设不再仅限于营口片区管委会的30平方公里,营口片区、协同发展示范区、营口港务集团、营口兰旗机场都将作为试验任务的落地责任部门,相关中省直、市直部门作为支持(赋权)单位,共同承担营口自贸区的建设工作。

三是借鉴与创新并重。本次《实施意见》编制深入研究了全国自贸区最新动态,尤其是将对新一批六家自贸试验区、上海临港新片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天津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等内容进行逐条拆解分析,对51个各地方案、超过1000条任务经验进行借鉴创新或复制。其中对部分经验进行了直接的复制,如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取消工单核销和单耗管理、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等;还有部分经验结合营口片区实际情况进行了本地化改造,如在“完善国际贸易服务功能”中,提出“积极争取在营口片区内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从线下向线上拓展,鼓励企业设立特色商品展销线下线上展销平台,建立国际贸易快速通道”;同时又结合营口片区的实际需求和战略定位,明确提出了一批完全创新的建设任务,如构建协同发展新机制、推进多港联动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组合港试验任务等。

二、工作目标与试验内容

《实施意见》确定了营口片区未来2-3年的主要工作目标与试验内容,主要围绕三方面提出九十条具体举措:

(一)持续深化制度创新,打造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在完善运行体制机制、构建协同发展新机制、推进行政管理职能优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推进投资自由化、创新土地开发利用模式、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创新综合监管模式11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举措;

(二)加快高端产业集聚,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在明晰产业发展方向、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快跨境电商产业创新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5个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举措;

(三)推动物流枢纽建设,着力打造东北亚开放平台。在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增强口岸服务能力、加快发展枢纽经济、完善国际贸易服务功能、提升通关效率和水平、深化国际经贸合作、深化国内协作7个方面,提出34条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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