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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促进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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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推动我市夜经济发展,回补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市场的影响,释放消费潜力,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20〕16号)及市领导批示意见,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营口市促进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总体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与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培育”的原则。

二是发展总体思路。依托现有商业、文化、旅游、休闲健身等基础设施,依靠网红经济,围绕美食、购物、健身、文化、旅游五大方向,培育打造一批夜经济特色街区。

三是明确具体目标。到2022年,营口全地区打造综合性夜经济示范街区3个,夜间美食示范街区5个、购物示范街区4个、健身休闲区19个、文化消费示范街区2个、网红旅游打卡点10个,营造业态多元、规范有序、环境优良、繁荣活跃的夜经济氛围。

三、明确主要任务

七项主要任务为:一是打造综合性夜经济示范街区。以辽河老街、营口万达广场新中街和老边区“朝鲜族风情街”为重点,打造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综合性夜经济示范街区;二是打造夜间美食示范街区。依托老边区东北烧烤第一村、盖州市东升路盖州小串街、辽宁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海鲜小吃街、白沙湾黄金海岸海鲜小吃街、大石桥“蟠龙美食街”5个特色美食街区,升级改造成为夜间美食示范街区;三是打造夜间购物示范街区。规划建设老边区“直播购物街”、盖州古城西门里一条街、中天市府广场夜市区和东升路购物一条街等4个不同购物特色的夜间购物示范街区;四是打造夜间健身休闲区。以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盖州市、鲅鱼圈区的19个健身公园广场为依托,打造覆盖全地区,受益群众的夜间健身休闲区;五是打造夜间文化消费区。结合老边区全要素网红经济城规划,规划建设 “网红风情街”和 “八零298文化街区”2条夜间文化消费区;六是促进夜间旅游发展,逐步推出辽河老街河口商埠文化打卡地等10个网红旅游打卡点,通过规划夜间旅游线路,开发全新旅游产品,打造我市夜间旅游品牌;七是以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激发夜经济新活力。将直播、短视频分享,作为发展夜经济的重要手段,推动直播电商与夜经济融合发展。

四、明确配套措施

通过放宽户外经营管制,做好夜经济配套服务和管理,加强夜间交通保障,加强城市的亮化美化建设,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企业延长营业时间等六项配套措施,切实提升服务夜经济发展的管理保障水平。

五、明确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和强化政策支持两方面进行保障,支持推动夜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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