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提升服务地方发展能力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字号:

分享:

营政发〔20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营口市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提升服务地方发展能力实施方案(试行)》业经2021年9月7日第十六届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营口市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提升服务地方发展能力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辽政发〔2021〕2号)精神,认真实施《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发〔2020〕12号),全面推进营口市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为营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服务,结合营口实际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服务营口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坚持与营口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战略同行同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校企联盟建设为引领,以提升技术技能人才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构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融通发展的生态系统,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建设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输出基地,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为营口振兴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全市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建成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落实职业院校育训并举法定职责,实施职业院校促进就业创业培训行动计划。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办学条件普遍改善。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5个。重点建设1—2所省级优质中职学校,1所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20个左右高水平特色专业(群)。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水平大幅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不断提高,建设1—2所信息化标杆学校,每所学校建设1—2个智慧化教室。新增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2万人左右,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辽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职业教育正确办学方向,采取专兼职结合的方式为职业院校班子配备1名具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让教育家、企业家共同管理好职业院校。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养成习惯教育工作,将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思政课程、其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文化育人课程、实践活动课程“五位一体”的课程体系。到2022年,职业院校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培育1所“三全育人”典型学校,遴选建设20个左右思想政治示范课堂,60个左右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二)实施创新发展,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完善职业院校管理体制。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定期召开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统筹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为导向,探索建立科学的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跟踪考核评价体系,将本地招生数量、本地就业率和社会培训能力等要素作为影响办学规模核定、办学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等决策的重要依据,引导激励职业院校内涵式发展、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建立全市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跟踪考核评价制度,出台《营口市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跟踪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推动相关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交通运输、加工制造、人工智能、文化艺术、旅游服务类等我市紧缺人才申办高职专业。支持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数字经济、装备制造、新兴经济等领域与营口重点产业园区、领军企业合作举办职业教育本科院校。建设职普融通示范区,全面推进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融通工作,组建职普融通实验班,每年计划招生800人左右。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市职业院校办学方向、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目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升级能力显著增强。

(三)明确专业办学定位,优化职业教育布局

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营口市职业教育基本实现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调整专业布局结构,由单一专业向专业群发展模式转变,建设装备制造、旅游服务、港口经济等专业(群),提升专业与产业契合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结合中等职业教育现有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以加工制造、港口、交通运输、电子商务、旅游文化等产业为基础,建设数控、机电、电气、船舶驾驶、汽车、电商、酒店服务、乐器修造等市级以上骨干(特色)专业,重点培育2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开展职业教育毕业生3年跟踪调查。

(四)实施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提高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质量

落实和承接《辽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方案》,推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完善终身学习制度体系,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过程监控与管理,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加强“双高计划”院校建设,建设1—2所省级优质中职学校、1所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设2个左右专业(群)协作体,推动相关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推动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堂革命”,遴选12个左右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培育60门左右“兴辽职教金课”。落实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指导农业工程学校、营口中专、营口现代服务学校、大石桥市职教中心积极对接国家1+X证书培训评价组织,按照1+X培养目标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逐步完善1+X试点专业课程体系建设,规范落实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教育相关政策。支持更多的职业学校开展1+X证书制度工作,将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培训纳入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加强与江苏省职业教育对口合作,在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模式综合改革、国际化办学、产教融合发展等方面深度合作,快速提高我市职业教育的发展。

(五)加强部门协同,大力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培训

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逐步建立与营口市人口分布相适应,突出“两核”辐射带动,强化“两带”互动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相对接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落实《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促进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营口技术技能培训模式改革,重点支持农业工程学校建设“新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数字化培训基地。在职业院校中,遴选培育2个左右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1所以上特色职业培训学校。完成1万人/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

(六)推行产教融合,全面推进校企协同育人

制定《营口市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指导意见》,培育1所以上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以“引校进企”“引企驻校”“校企一体”等方式,开展学校与企业、专业与企业、班级与企业等多层次合作办学,试点三天在企业、两天在学校的“3+2”培育模式。遴选培育6个左右学徒制示范专业。支持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与产业园区、骨干企业等主体合作,共建1个产学研用融合的产业学院。支持营口市农业工程职教集团与产业园区、开发区、骨干企业共建产教融合产业学院,实施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打造国家级开发区、产教融合示范区。鼓励我市企业积极申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被认定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支持,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支持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高中等院校、支持企业冠名开展人才培养及鼓励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等。

(七)完善教师培养培训,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允许职业院校依法依规合理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由教育(技工院校由人社)和编制部门核准,中职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20%(不做固定事业编制人员招录)专门用于聘请专业课兼职教师,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保障。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以直接考核方式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机制。自2021年起,除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外,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推行“固定岗+流动岗”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实施名师引领工程,通过名师成长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打造优秀教学团队。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每年投入适当经费,进行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健全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职业院校教师平均每年不少于2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支持学校从企业引进专兼职教师,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将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与大中型企业共建。将具有企业工作经历作为教师招聘的优先录用条件,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技能拔尖人才等进入职业院校兼职任教。建设1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校企共建10个左右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

(八)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扩大对外合作交流

服务全面对外开放发展战略。推动职业院校参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辽宁自贸区合作,以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为核心,深化与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大连片区、沈阳中德产业园区、中德产业学院的合作。借鉴德国的职教理念和模式与德国商会和应用型本科大学合作,引入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国际化合作办学项目,推动和提升全市职业教育国际化办学水平,加强职业教育对区域经济转型与发展的服务作用。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协同我省境外企业、学校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培训,为当地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探索实现国际产学研用深度合作,为非洲国家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以当地产业技术转型发展为重点,技术服务为载体,为当地提供产业技术发展典型技术支持,在技术应用过程中,开发教材、培养技术人才,以新工艺、新技术和新理念形成新课程,培养高新技术人才。建设数字化产教融合发展平台,实现跨地域、跨领域产教融合、高标准人才培养,能够持续跟踪技术人才培养质量和项目管理,持续输出我国的新双元制职业教育标准,维持高标准高质量人才培养,为一带一路国家学员提供以能力为标准终身成长智能计划。

(九)打造现代智慧职教,构建职业教育新生态

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开发整合远程教育资源,建设终身学习支持网络平台,完善招生入学、弹性学习、注册学习制度和学习服务机制。引导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专业教学资源库,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建设基于新一代通信技术的新型智慧校园,遴选1—2所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职业学校学科考核系统,及时掌握各个职业学校学生学习情况,针对教学改进提供有效数据分析。到2025年,基本实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互融合,每年制作线上精品课程不低于30门、组织教师线上培训参训教师不少于1000人次,建设1个以上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全面提升服务营口振兴能力的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发挥营口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定期召开营口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负责项目建设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二)建立督导评价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全省评价改革正、负面清单,研究构建我市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对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以及职业院校进行鼓励支持。根据省政府要求,建立校企合作容错机制,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校企合作中禁止和限制的行为。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不超过30%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纳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养范围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三)保障经费长效稳定投入

建立与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经费稳步增长与保障机制。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建立健全投入绩效管理机制,推动建立职业教育经费全方位、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和税务部门要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降成本、补短板的重要举措,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有关财税政策。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院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改善办学条件。探索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科贷通”等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自主创业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整体提升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水平,推动全市职业院校到2022年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对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专门确定费率。

附件:营口市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营口市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政策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确保职业教育正确办学方向,采取专兼职结合方式为职业院校班子配备1名具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

市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

2

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养成习惯教育工作,将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市文旅广电局,

各县(市)区

3

到2022年,职业院校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

4

培育1所“三全育人”典型学校,遴选建设20个思想政治示范课堂,60个左右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市文旅广电局,

各县(市)区

5

建立全市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跟踪考核评价制度,出台《营口市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跟踪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推动相关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市文旅广电局,

各县(市)区

6

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交通运输、加工制造、人工智能、文化艺术、旅游服务类等我市紧缺人才申办高职专业。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7

支持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数字经济、装备制造、新兴经济等领域与营口重点产业园区、领军企业合作举办职业教育本科院校。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

8

全面推进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融通工作,组建职普融通实验班,每年计划招生800人左右。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

9

重点培育2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市文旅广电局,

各县(市)区

10

建设1—2所省级优质中职学校,1所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11

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设2个左右专业(群)协作体。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

12

遴选12个左右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培育60门左右“兴辽职教金课”。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

13

落实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

14

加强与江苏省职业教育对口合作,在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模式综合改革、国际化办学、产教融合发展等方面深度合作,快速提高我市职业教育的发展。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

15

落实《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退役军人局,各县(市)区

16

加强营口技术技能培训模式改革,重点支持农业工程学校建设“新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数字化培训基地。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17

在职业院校中,遴选培育2个左右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1所以上特色职业培训学校。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18

完成1万人/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19

制定《营口市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制办学指导意见》,培育1所以上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

20

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

市总工会,各县(市)区

21

遴选培育6个左右学徒制示范专业。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22

支持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与产业园区、骨干企业等主体合作,共建1个产学研用融合的产业学院。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

23

支持营口市农业工程职教集团与产业园区、开发区、骨干企业共建产教融合产业学院,实施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打造国家级开发区、产教融合示范区。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

市金融发展局,各县(市)区

24

鼓励我市企业积极申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被认定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支持,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

市金融发展局、各县(市)区

25

支持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高中等院校、支持企业冠名开展人才培养及鼓励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26

允许职业院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由教育(技工院校由人社)和编制部门核准,中职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20%(不做固定事业编制人员招录)专门用于聘请专业课兼职教师,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保障。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

27

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以直接考核方式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机制。自2021年起,除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外,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28

推行“固定岗+流动岗”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29

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每年投入适当经费,进行职业教育教师培训。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

30

健全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职业院校教师每年至少2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31

支持学校从企业引进专兼职教师,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将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市文旅广电局,

各县(市)区

32

建设1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校企共建10个左右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33

推动职业院校参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辽宁自贸区合作,以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为核心,深化与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大连片区、沈阳中德产业园区、中德产业学院的合作。

市教育局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

34

探索实现国际产学研用深度合作,为非洲国家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

35

建设基于新一代通信技术的新型智慧校园,遴选1—2所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

36

到2025年,基本实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互融合,每年制作线上精品课程不低于30门、组织教师线上培训参训教师不少于1000人次,建设1个以上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

37

定期召开营口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负责项目建设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委、

市退役军人局、市审计局、

市税务局、市国资委、

市金融发展局、市总工会,

各县(市)区

38

对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地区以及职业院校进行激励支持。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

39

建立校企合作容错机制,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校企合作中禁止和限制的行为。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

40

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不超过30%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

41

建立与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经费稳步增长与保障机制。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42

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建立健全投入绩效管理机制,推动建立职业教育经费全方位、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43

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院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改善办学条件。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

44

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45

整体提升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水平,推动全市职业院校到2022年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