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营口市 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营市监发〔2022〕7号)

发布时间:2022-06-13

【字号:

分享: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综合执法队、服务中心:

现将《营口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印发                       

 

 

 

        营口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扎实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市场监管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市市场监管“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以提高全市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全市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全市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全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水平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幸福新营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牢固树立,全市市场监管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有较大提高;全市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市场监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高;全市市场监管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明显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市场监管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民为本,服务群众。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坚持服务社会公众,以满足全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和重点任务。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协调落实好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实现全市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宣治并举,学用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实践深度融合,将市场监管普法融入立法、监管、执法、服务、法治文化建设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普法工作。

二、明确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组织系统深入学,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积极借助“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和各级“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学用思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深入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干部以上率下,认真学习宪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重要论述,带领全体市场监管干部学宪法、遵宪法,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坚决维护宪法尊严,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利用“宪法宣传周”开展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

(三)深入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结合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清民法典颁布实施对市场监管履职尽责带来的新要求新变化,进一步在规范行为、维护秩序、保护权利等方面发挥作用,让民法典在市场监管工作中落地生根。全系统干部加强对民法典相关内容的学习和理解,养成自觉遵守、适用民法典的习惯,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四)深入宣传与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为执行主体的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积极宣传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信用建设、中介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立足营口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时期制修订的,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持续宣传食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绿色低碳发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坚守安全底线。强化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数字营口、智造强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助推营口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深入宣传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举办法治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切实加强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市场监管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

(七)深入宣传与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国家安全观教育。大力宣传网络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中介监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大力宣传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深入宣传与药品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药品监管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加强对“两法两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的学习,加深药品行业对“两法两条例”的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经常性、系统性开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守安全底线,推动高质量发展。

(九)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强化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多维度加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

(一)着重提升全市市场监管干部法治素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市局每年至少举办1次法治专题培训或讲座,重点对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或讲解。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加强新时代市场监管法治人才培养。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 60 学时的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运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案件旁听等方法,提升市场监管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科学防范法律风险,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市市场监管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着力强化各类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以及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的意识,推动市场主体合规经营。结合行业依法治理需要,依托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三)着力培养消费者依法维权保护意识。综合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6·9”世界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选取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打击传销、互联网消费安全等与广大消费者生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通过开展“识假辨假”“你点我检”“消费警示”“以案释法”“市场监管法律进学校、社区、乡村”等普法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开展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进一步面向社会传播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让市场监管法律知识普及到百姓家,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普法贯穿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涉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修订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调研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度。通过电视电话培训、网络培训、专题培训、业务研讨、分区交流等方式,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宣传或培训,保障其顺利实施。将新颁布的市场监管领域中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配套解读,作为法律法规发布的必要环节。

(二)把普法融入监管过程。落实“放管服”改革,开展信用、公平竞争、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网络、广告、价格、中介、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监管、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时,加强释法析理,将法律常识、责任的宣传与开展行政检查、备案结合,引导服务对象依法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三)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过程。把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遴选各类、各领域典型案件,发布指导案例、警示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

(四)把普法融入到服务过程。通过现场答疑解惑、回复咨询、提供技术指导等方式,在行政许可、检查、奖励、裁决、备案、复议等工作中积极为管理相对人、市场主体、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应当加强释法析理,帮助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在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等重点场所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把普法融入培育法治文化过程。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积极培育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土壤。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不断强化公正文明执法理念,培育市场监管法治文化。

五、普法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设置“八五”普法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要科学起草和制定市场监管普法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重点任务和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做到普法计划、任务、人员、时间、效果“五落实”。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推动形成法制机构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落实普法制度。严格落实市场监管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培训等制度,加强日常学法、岗位学法,不断提高法治教育水平。完善普法工作和效果评估制度或机制,做好普法中期评估和整体评估工作,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三)强化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执法、监督和服务过程中,重点对执法队伍、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落实普法责任。

(四)打造普法品牌。“八五”普法期间,树立和培育一批普法品牌,普法品牌应体现“营口特色”,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依托普法品牌,运用传统媒体、数字平台、工作场所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市局将把“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食安营口”抖音号、“行政审批”窗口,作为普法重要抓手和普法品牌,向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市场主体和群众宣传市场监管法律知识。

(五)突出普法实效。探索“新颖、有特色、接地气”的普法宣传形式,针对不同普法对象、普法内容、普法重点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增强全系统干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融合普法”,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广省局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查询系统,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普法服务。

(六)保障普法经费。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为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普法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营口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局决定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栾勇

副组长:董璞、肖哲、陈亦军、宋传思

成  员:市局各科室、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