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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营口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相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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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市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市政府妇儿工委办主任 谭姝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与大家见面,并就我市2021—2030年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有关情况进行交流。首先,我代表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闻界和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妇女儿童是家庭的重要成员,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一管十年的顶层规划,与广大妇女儿童息息相关,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目前我市女性人口为1155148人,0-17周岁人口数为316116人,两者总和约占总人口(2328528)的三分之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涉及每个家庭,关系营口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市政府先后制定了四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持续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别是2011—2020年营口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各项目标基本实现,多项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些重点难点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妇女参与政治和社会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也在明显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市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政协常务委员中女性比例及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逐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孕产妇梅毒检测率连续十年100%,处于全省前列,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连续十年保持在87%以上;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教育各阶段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女童小学六年巩固率、女童初中三年巩固率连续十年99%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连续十年超42%。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不断提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存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但同时也要看到,新时代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 然突出,妇女儿童思想引领时代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基层儿童社会保护服务网还需织密织牢,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仍然使命艰巨、任重道远。制定实施新“两规”,对于推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全市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政府妇儿工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家庭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注重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兼顾、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约束性与引导性相结合等六项原则,对标对表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国家新两纲)和辽宁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省两个新规划),以及我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实际,组织45家成员单位齐心协力,广泛开展调研座谈,多次听取妇女儿童工作者和妇女儿童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编制了新“两规”,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两个“两规”的基本框架和体例与国家新两纲、省两个新规划一致,均由“前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个部分组成。妇女发展规划包括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比上一周期规划增加了“家庭建设”领域,共80项主要目标、96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包括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比上一周期规划增加了“安全”和“家庭”两个领域,共73项主要目标、91项策略施。

与国家新两纲、省两个新规划及营口市上一周期规划相比,“两规”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目标设定方面:营口市新“两规”涵盖省新“两规”所有目标,并根据实际增加了3项特色目标和3条亮点目标。在妇女与环境领域:增加1项“深化妇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开展“雷锋文化、营口有礼”主题活动。”在儿童与健康领域:增加1项“通过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进行筛查,指导患病新生儿及时确诊及治疗,从而降低残疾儿童发生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5%以上,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在儿童与教育领域:增加一项“坚持全童入队,建立健全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在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增加1条“弘扬母爱文化,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创新发展。”在儿童与教育领域:增加2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

(二)策略措施方面。营口市新“两规”比省新“两规”多3项策略措施,对省新“两规”部分措施 进行了延展,细化提出近60余条有营口特色的创新性措施。在妇女与环境领域:增加1项“深化妇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把“雷锋文化、营口有礼”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形成妇女的自觉行动和行为准则,努力为营口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将“营口有礼”融入新时代妇女道德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深入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等系列文明实践活动。”在儿童与教育领域:增加2项(1)“全面实施分批入队。教育引导少先队员牢记初心使命,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等。”(2)“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定期开展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党员参与机构的管理工作,提高校外培训机构的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在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延展“出台《营口市家政服务条例》,规范家政服务活动,维护家政服务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借助母爱文化资源,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创新发展。”“争做慈母贤妻孝女”。在妇女与法律领域:延展“到2025年,全市建成6个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5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到100%。”在儿童与健康领域:延展“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实施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规范全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等亮点措施。

(三)总体内容方面。突出八个“更加注重”。

一是更加注重坚持党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

二是更加注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三是更加注重对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

四是更加注重引导支持妇女儿童发挥主体作用;

五是更加注重营商环境建设;

六是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七是更加注重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八是更加注重“三孩”政策背景下妇女劳动权益保障,特别是对新业态等领域灵活就业女职工的服务保障。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新“两规”明确了九项保障措施: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2.落实规划实施主体责任。3.完善规划实施制度机制。4.保障儿童事业发展经费。5.加强规划实施能力建设。6.加大规划实施宣传力度。7.创新规划实施方式方法。8.加强儿童发展调查研究。9.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提出了四项监测评估要求:1.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2.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3.加强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工作。4.加强监测评估成果转化利用。

新规划绘就新蓝图,新规划开启新征程。下一步,市政府妇儿工委将重点从四个方面组织推动新“两规”实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新闻媒介、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制作宣传品等方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和成效,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知晓度,把党的好政策“送入寻常百姓家”,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开展分层次、宽领域的培训,不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能力,推动新“两规”开好局、起好步、见真效。

三是坚持示范先行,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全面动员、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以国家两纲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契机,调动各县(市)区参与创建积极性,向示范学习、向标杆看起,扎实推动国家两纲及省、市、县(市)区两个规划的贯彻实施,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用好齐抓共管,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妇儿工委各单位将本行业、本领域在我市“十四五”规划中涉及妇女儿童的事项做好衔接,聚焦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着力解决制约规划目标的瓶颈问题,准确把握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方向。市妇儿工委将比照国务院、辽宁省政府对规划的目标任务逐一进行分解,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建立“规划”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制定监测统计指标体系,通过动态监测评估有效推进规划的实施进程。

同时,也衷心地希望各位记者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妇儿工委工作。让我们携手并肩,一起向未来,为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实现营口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是新“两规”的主要情况,谢谢!


回答记者提问:

 1.市发改委:市发展改革委如何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营口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如何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洪广

市发展改革委将着力推动两个《规划》落地落实,推动实现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2021年4月26日,我市出台了《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出台法规、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在谋划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过程中,坚持同步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全市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妇女。2021年12月,我市出台了《营口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多方参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监管到位的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力争打造全省养老托育服务示范城市”的总体目标。

同时,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十四五”期间,我委将突出从规划引领、项目建设、对上争取等方面大力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坚持儿童优先发展理念。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妇儿工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起草《营口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聚焦“五个友好”(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全力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高标准提出重点工作目标及任务,争创国家级、省级儿童友好城市,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二是突出项目建设,推进儿童友好项目尽快落地。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要让群众看得到变化,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必须大力抓好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储备。目前,我委正在会同市妇儿工委、教育局、卫健委、住建局等部门积极建立儿童友好城市项目清单。下一步,将重点推进营口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学校儿童友好实践场所、营口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营口市中心医院儿科产科诊疗中心,营口市儿童福利院建设等项目,将符合条件、突出儿童友好的项目列入全市重大项目名单和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

三是突出对上争取,解决儿童友好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聚焦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紧扣儿童友好建设要求,扎实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信息对接,积极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支持。做好项目的跟踪,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谋划储备工作,为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奠定坚实基础。


2.市公安局:我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正在推进制定中,新两规实施后,如何进一步推进反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营口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冯萍

营口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从建设法治社会的高度,依法履行职责,一是在全市城乡86个公安派出所建立家庭暴力报警站,公布派出所报警电话,对接到的涉家暴纠纷类警情做到及时化解。在110接处警系统中设置家暴类警情专项统计,直接将警情指令下达到派出所,对侵害妇女儿童的各类家暴案件做到快速受理、快速出警、严肃打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二是充分发挥派出所矛盾纠纷调解室的作用,积极排查可能引发家庭暴力的因素,及时化解矛盾。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在事实调查清楚、证据收集充分的情况下,严格执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并对当事人进行定期跟踪回访。

在下步工作中,营口市公安局将积极探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途径,认真贯彻落实新“两规”要求:

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快速反应、快速侦破、依法办案,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人身安全。

二、与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建立家暴风险评估、分类干预、联动处置、跟踪回访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矛盾纠纷化解职能,对家庭纠纷及时化解、及时处置。

三、通过创建“枫桥式派出所”和落实“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全市社区和驻村民警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反家暴宣传普法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家庭暴力危害的认识,转变“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事务”的错误观念,了解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的就业、就学及家暴情况,把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3.市人社局:新规划在促进女性就业创业和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方面,在提高妇女就业层次和质量、发挥妇女在营口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等方面,将会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亮

首先很感谢媒体朋友对妇女就业工作的关注。“民为邦本,本固邦本。”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社会稳定之基,妇女能顶半边天,妇女就业形势稳定就是经济运行“压舱石”和稳定器。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就业和权益保障工作,市人社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全力落实新规划提出的保障妇女平等就业,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等各项任务,提高妇女就业层次和质量、发挥妇女在营口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扩大就业容量。一是政策推动,强化政策协同,实“双降三缓缴一扩岗”等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社保补贴政策,引导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多岗位吸纳妇女就业;二是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创业带头人,落实创业补贴、贴息贷款等政策,为女性创业者提供创业扶持;三是推动出台新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的支持力度,为妇女创造更加多元的就业机会。四是岗位储备,运用市场征集,机关、事业、国企单位招录,就业见习储备等措施,每年开发1万个以上适合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女大学生就业岗位。

二、加强培训和人才培养。一是创新开展“技能营口”专项行动,以市场和重点企业需求为导向,逐步缓解和化解女性就业结构性矛盾,努力实现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二是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妇女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等,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提升妇女人才能力水平和女性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三是深化职称制度“放管服”改革,平等对待包括女性在内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适用相同的政策,为女性创造良好的职称评价服务环境和条件,推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三、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效能。一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依托省级集中就业信息系统,开展基本就业创业服务“网格化”管理试点,实现女性就业服务精准化、精细化。二是提升就业服务效率,加快女性就业供求匹配,简化优化办理程序,推进就业服务帮办、快办、打包办。三是强化品牌战略引领,创建我市特色劳务品牌、公共就业服务示范品牌,为女性就业打造良好就业服务环境。四是加大妇女就业宣传,推广促进妇女就业好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大违法违规案件处理处罚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影响力,营造支持促进妇女就业的健康良好社会氛围。

四、坚决维护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一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督促其与女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依法明确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健全妇女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参保率提高到95%以上。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坚决纠正性别歧视等违法招工、用工行为,依法公正及时处理争议、化解风险,推动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切实保障妇女公平就业权益。

总之,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任务安排,按照新规划部署安排,持续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共同推进我市妇女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


4.市教育局:家庭教育促进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市在落实“双减”政策,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在促进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方面又有哪些新举措?

营口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班龙

“双减”政策的落实落地,离不开家庭、学校与社会的通力合作,市教育局充分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力量,促进“双减”扎实落地,并取得实效。

一、良好的家庭教育为“双减”强基固本

一是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规范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推动形成市、县(市)区、学校三级联动、分层推进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新格局。二是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的引领作用,依托“营口市家庭教育公众号”推出家庭教育指导课程592期,录制线上家庭教育系列精品课50余节,在全省家庭教育微课作品征集活动中,荣获最佳作品奖10例、优秀作品奖3例。9节优秀课程资源被推荐至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资源。三是积极推进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举办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利用专家讲座、家教故事分享会、亲子手抄报评比、家庭短剧展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全地区积极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为“双减”提质增效

多措并举在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持续发力,立足学生个性化、综合化、立体化发展需求,设计中小学各学科作业样例1600余个,构建“一校一品”的作业设计和管理体系,开展“五育”实践性家庭作业研究试点工作;创新更加丰富的课后服务载体;从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入手,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和全市“教师岗位大练兵”等活动,搭建专业成长平台,打造高效课堂。

三、调动社会力量为“双减”保驾护航

长期以来,市教育局不断拓展教育资源,积极调动社会力量,拓宽托管服务内容,充分利用雷锋文化博物馆、科技馆、优质高中、职业院校等社会资源,开发研学线路,组织开展研学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素质教育学校的实践教育功能,打造了“劳动教育+研学”的特色育人模式。

“双减”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发挥家校社三位一体协同育人作用,探索以学校教育为主线,家庭教育为阵地,社区教育为屏障的新型育人模式,推进“双减”取得实效。

同时,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一是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严格落实课程计划。疫情期间,组织录制了“阳光心理 你我同行”心理健康线上系列课程14节。二是加强心理健康专业队伍建设,加大心理健康教师招聘力度,补齐市直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短缺短板,加大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力度,针对心理健康教师、德育骨干、班主任开展国家、省、市级培训。三是构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不断加大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投入,目前已实现市直学校心理咨询室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学校心理咨询室使用管理。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指导各校结合实际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台账,制定“一生一策”方案,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和关爱帮扶工作。创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为未成年人提供贴心服务50余次。疫情期间组建心理咨询志愿服务队,开通心理辅导公益热线。持续开展“百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系列讲座进校园”活动。多次邀请专家、教授来我市举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疫情期间,邀请专家开展《同心战疫 携手同行》系列讲座。四是大力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举办了“营”在青春体育艺术大会、音诗画大赛、中小学劳动技能大赛等,吸引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和社团活动,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目前我市已建立省级劳动教育示范校5个,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1个。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内容,加强课程教研力度,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继续增强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合力,全面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


5.市卫健委:新“两规”围绕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方面有哪些举措?在落实“三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方面,有哪些考虑和打算?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刘杰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是我们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康营口”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营口市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系统推进。近年来,而且随着生育政策调整,高龄产妇比例升高,对优质均衡的医疗保健服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营口市新“两纲”结合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在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就持续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标更加优化、服务更加优质、保障更加优先。

一是构筑母婴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基础设施和网络体系建设水平。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支撑、保健与临床相结合、覆盖全市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进一步优化婚前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和产后康复等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二是提升妇女常见病防治水平,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针对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卫生健康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转诊、治疗、随访一体的实施机制,加大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救助力度,普及宫颈癌、乳腺癌防治知识,提高妇女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开展预防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务。

三是加强儿童保健服务管理,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提高助产技术和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产伤及新生儿死亡。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加强预防出生缺陷相关知识普及,整合开展并免费提供婚前保健和孕前优生检查服务,推动围产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诊疗协作。

对于落实“三孩”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除以上措施外,重点从三个方面保障。

一是强化优生优育保障。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规范开展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服务,全面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障碍和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改善出生人口素质。

二是强化生育政策保障。严格按照《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落实产假、哺乳假、陪护假、育儿假等,推动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女职工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设施,解决生育后顾之忧。

三是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支持政策,通过完善土地、财政、人才等相关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不断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业的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6.市民政局:儿童发展《规划》专设了“儿童与福利”领域。市民政部门围绕关爱孤儿、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将开展哪些工作?

营口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志勇

 多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规划》,履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职责。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孤儿18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8人、农村留守儿童65名。集中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月人均保障标准达到2100元/月,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月人均保障标准达到2000元/月,均位居全省前列。为落实新《规划》,市民政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配套法规政策。落实以“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二是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我市于2018年建立起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保证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我们将持续推动各县区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规范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和程序,持续提高保障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三是进一步强化孤儿医疗和孤儿助学保障。组织开展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确保每个孤儿都能病有所医、学有所教,让更多的困境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恢复健康。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把全市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保障范围。

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对遇到临时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性社会救助服务。

五是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按国家民政部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新建一所6000平方米的儿童福利院,市、县两级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全部完成创新转型。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切实发挥好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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