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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文化旅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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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政办发〔202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营口市文化旅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业经2022年11月9日第十七届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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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营口市文化旅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中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非常关键的五年,也是营口市巩固和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成就,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与社会繁荣,持续改善群众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的关键时期,更是营口市文化旅游业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本规划依据《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营口市“港产城”融合发展规划》《“辽河文化产业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营口市大辽河沿岸地区综合规划设计总体方案及行动计划》等编制,为“十四五”时期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引。

一、“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业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适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旅游和文化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旧动能转换为突破口,以稳增长、扩内需为立足点,以改革创新为主动力,创新文旅发展机制,提升文旅创新能力,优化文旅产业结构,加快实现文旅产业从快速发展向质量效益全面提升转变,打造营口旅游升级版,以“建设辽河文化产业带、打造环渤海休闲旅游中心”为总纲领,开创营口文旅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融合发展。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宜融则融、能融尽融,推动文化和旅游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大力推进“文旅+”“+文旅”,推动文旅业与农业、工业、教育、科技、交通、体育、医养健康等跨界融合,拓展优化文旅产业链,增强文旅发展新动能。

——坚持统筹协调。强化资源统筹整合,突出要素集约,优化空间布局,串珠成链、连片成面。强化区域协调、城乡一体、陆海联动,统筹规划、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统筹文化事业和旅游业发展,统筹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扩大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形成共建共享新局面。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政府引导创环境,市场主导增活力,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培植大型文化旅游集团,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建设现代文旅产业体系。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理念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推进智慧文旅建设,提升发展品质。

——坚持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注重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营口,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坚持共享发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让广大市民和旅游消费者在文化旅游体验中提高满意度、拥有获得感,并参与到文明旅游、优质旅游中来,共建共享美好生活。

(三)总体定位

大力实施“大文化+大旅游+大产业”融合发展战略,实现文化旅游并举,到2025年把营口市建设成文化影响力明显提升、旅游吸引力显著增强、文化旅游供给力丰富、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的东北亚知名旅游度假目的地,成为独具传统文化魅力和北方河海泉特色的东北一流、全国知名的品牌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四)发展目标

按照“一年有新进展、三年上新水平、五年有大发展”的思路,不断推动营口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主要发展指标和综合效益达到国内同类城市的先进水平,成为营口市国民经济发展支柱性产业,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将营口市培育成为全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典范。

——产业规模上台阶。进一步壮大文旅产业经济规模,提升产业地位。到2025年国内旅游接待量进一步增加,文旅产业水平进一步提升,文旅业经济指标占GDP比重进一步增加,成为营口市战略性支柱产业。

——发展路径有转变。响应文化保护传承和生态文明以及体育健身康养发展的政策理念,保护和弘扬营口市历史文化,培育和强化文化特色,形成社会对营口市文化特色的多元化认同。转变观念,以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家园打造,凸显文化旅游产业的公益性,加强产业发展与群众文化、旅游需求的有效对接,顺应人们消费心理和市场需求变化,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共同发力,适应新业态、新场景和新消费,探索突出效益型、质量型、低碳型的发展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业重点任务

(一)空间重塑,优化文化旅游发展格局

“十四五”时期,全市以文旅融合、全域旅游为指导思想,按照主题化、集群化发展的原则,形成重点引领、板块聚集、廊道串联、辐射全域的发展路径,构建“两核三带四组团”的文化旅游发展格局。

1.驱动双核心:构建以鲅鱼圈为中心,南起浮渡河北岸,北至团山国家海洋公园,东起盖州青龙山,以海滨温泉康养度假为主导,望儿山母爱、熊岳古城等特色文化和田园山乡生态康养为辅助,“食住行游购娱”综合功能完备的营口滨海温泉旅游产业核心;以大辽河沿岸为核心,辐射主城区和自贸区营口片区、沿海产业基地等区域,统筹大辽河两岸及河海融汇的自然资源和人文历史遗迹,整合河港工业、水上交通、遗址古迹、宗教民俗、商务休闲等人文资源,以主城区商务休闲设施为依托,以历史文化传承为主题和卖点的百年商埠河海港城休闲核心。

2.构建三廊带:以辽河文化产业带规划范围为主,加大文化遗存保护力度,配合建设老港城市会客厅、创意文化街区等地标节点,提升辽河老街、西炮台遗址公园等节点的文旅价值,建设融农旅休闲、文创商务、文化风情、海洋产业、生态体验等为一体的辽河文化产业带;北起大辽河口,途径西海浴场、北海、小望海、山海广场、仙人岛一线,深度开发沙滩、港湾、滩涂、岛屿等滨海资源,突出落日海岸、飞鸟海岸、温泉海岸、炫动海岸、月光海岸、冰雪海岸等主题,融合邮轮游艇、自驾车房车、滨海温泉、低空飞行、旅游康养、高端度假等业态,构建海、河、陆三位一体的黄金海岸休闲带;立足东部山区,依托营大线、桓盖线、北土线、庄林线等公路,整合沿线山地、水库、乡村、田园、沟域等资源,大力发展农林采摘、民宿休闲、农家餐饮、山地度假、户外运动、自驾驿站等产品,形成贯穿营口东部山区、辐射带动乡村发展、展现营口生态山乡风貌的营东生态旅游带。

3.发展四组团:以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为引领,以“北方风情、浪漫海岸”为特色,汇集高端度假、现代休闲、科普猎奇、动感浪漫和河海游轮、邮轮节点港等旅游产品的滨海休闲娱乐旅游组团;依托温泉资源优势,以休闲度假和健康养老为方向,建设疗养康复、特色医疗、体检保健、整形美容、温泉养老、水上娱乐等旅游项目聚集的温泉康养度假旅游组团;以辽河老街为核心,整合大辽河造纸厂段、辽河老港、辽滨公园、西炮台、楞严寺、西大庙、百年气象陈列馆、湿地公园、大辽河入海口和明湖海滨等旅游资源,推进河口商埠文化旅游组团;以赤山旅游景区为驱动,整合猫耳岭、步云山和玉石水库及周边沟域生态旅游资源,推动山区生态文化、观光休闲、养生健身、冰雪旅游等融合的“三山一水”沟域生态旅游组团。

4.联动全市域:在“两核三带四组团”的基础上,实施重大项目牵动战略,积极围绕四大组团,以持续推进温泉、滨海、民宿、露营、文旅融合示范区、特色旅游街区等重点文旅项目和旅游产品为主导,以旅游廊道和自驾线路为串联,逐步推动全域旅游发展。

(二)文旅融合,促进文旅行业转型升级

“十四五”时期,充分发挥文旅业的拉动力、融合力,促进文化和旅游的渗透、融合、发酵与相互转化,凝聚发展合力,转变发展方式,引领文化旅游业转型升级。

1.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1)深挖河海文化,牢固发展根基。深挖辽河文化内涵,准确把握港口城市历史文脉,用好用足全市文化、文物、旅游等各类资源,挖掘、研究、解读和阐释辽河文化,延续历史文脉,弘扬时代价值。保护和开发好辽河沿岸及周边的文物古迹、建筑街区,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适时开展“营口历史文化记忆工程”和“老建筑可阅读”工程,配合搞好辽河老港、造纸厂等工业遗存的保护开发。

(2)加强文物保护,提升利用水平。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加大对文物、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提升文物展示利用水平。加大文物资源发现、挖掘和转化,利用现有文物资源打造文物旅游景点,推动制定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挖掘老街文化内涵,体验营口的人文韵致。加快博物馆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博物馆景区化。推进文物遗址遗迹数字化保护工作,促进文化遗址遗迹的保护和传播。推进文物活态化展示利用,在文物保护的前提下推动文物数字资源接入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发展云展览、云教育等文物数字内容新业态,努力推动让文物“活起来”。

(3)推进非遗传承,守住营口记忆。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深度挖掘营口历史文化资源,重点围绕涉及辽河文化的历史遗迹,挖掘历史,凝聚文化,讲好“故事”,传承发展。挖掘乡村历史资料,开展村史馆建设,留住营口“乡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积极申报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大力推进名录项目体系建设和非遗产业化发展;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加强传承人梯队建设,推进“非遗”研习(传承)基地建设和传统工艺振兴工作。

(4)繁荣文化艺术,讲好营口故事。加强先进思想文化引领,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传播正能量。深化专业院团改革,优化国有艺术院团人才建设,搭建各类合作平台,完善文艺生产激励机制,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续开展戏曲进乡村、进校园、进景区演出活动,推动艺术创作和演出市场繁荣发展,打造具有营口特色的文化精品和品牌。策划开展“辽河之夏文化艺术季”等文化活动,展现城市文旅特色资源,打造营口文旅盛会。

2.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1)文化演艺市场化。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在努力创作精品演艺剧目的同时,推动国内外知名音乐节品牌落户营口,支持国内外著名音乐作品和流行音乐产品来营口演出,打造独具魅力的温泉嗨文化、滨海夜文化。

(2)文旅活动常态化。做好辽河之夏文化艺术季、望儿山母爱文化节、文化惠民演出等系列品牌活动,鼓励文旅企业自主举办文旅活动,支持非遗项目与文化活动、旅游宣传、景区景点等合作,让“非遗”文化成为景区旅游的新亮点。

(3)文创资源实物化。结合特色文旅资源,举办营口文创大赛,征集文创作品,加强与各类产业的联合,将文创成果转化为文创产品和周边产品,为营口的文旅资源打造实质性载体,促进文创资源的实物化转化。

(4)文旅景区目的地化。依据A级旅游景区标准,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积极引入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展演博览、文化夜市等业态,打造充分彰显历史底蕴而又活力十足的旅游目的地,扶持创建更多3A级、4A级旅游景区。推动辽宁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级旅游品牌。

(5)文化设施特色化。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引入诚信文化、雷锋文化、母爱文化、河海文化等地域文化资源,体现营口地域特色,满足现代旅游功能,使公共文化设施成为传承营口文脉、展现营口新貌的特色化旅游载体。

(6)市场主体融合化。鼓励文化机构和旅游企业对接合作,支持文化和旅游跨业企业做优做强,推动形成一批以文化和旅游为主业、以融合发展为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领军企业、骨干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创业平台和众创空间服务升级,为文化和旅游领域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合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3.实施“文化旅游+”战略

在文旅融合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文旅+”业态提升,重点推进与工业、商贸、农业、医疗、体育、教育、交通、电商、夜经济等领域融合,以两大产业渗透式融合发展引领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业态创新,推进单向虹吸向多元辐射转变,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

(三)项目引领,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发力

“十四五”时期,坚持创意引领、融合发展支撑,实施重大项目牵动战略,坚持项目开发的连续性和延伸性,打造营口文旅业发展格局的关键节点,不断增强文旅发展的内生动力。

1.加快一批在建项目。结合我市港产城发展战略和辽河文化产业带建设规划,推进鲅鱼圈西部滨海带、大白鲸世界海岸城、老边区网红小镇、自驾精品线路等在建项目,积极帮助有条件的项目提升建设标准,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

2.升级一批存量项目。挖掘我市历史文化、自然山川、传统传说等资源,推进辽河老街、熊岳温泉康养小镇、双台乡村温泉旅游度假区、辽宁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赤山风景区、望儿山旅游区等项目提质升级,打造“吃住行游购娱”一体的文旅产业高地。

3.谋划一批招商项目。整合我市各类资源,包装一批优质文旅项目,制作招商宣传片和资料,加强与国家级、省级文旅投资机构的沟通联络,重点推介辽河文化产业带、渤海1号风景道、古海温泉特色、文旅商业综合体、文旅乡村自驾等项目,提升文旅产业发展实力。

4.推动一批潜力项目。结合国家、省、市最新文化、旅游等支持政策,积极创建各类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单位),引导文旅业向品牌化、标准化方向发展。鼓励县(市)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文旅发展项目,建立市级文旅项目资源库,在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争取政策及资金扶持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产品升级,强化文旅行业产出供给

“十四五”时期,深度把握旅游消费热点和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以转型为重点,以创新为手段,努力开发出具有影响力的拳头产品和名牌产品,不断增强营口优质文旅产品供给。

1.升级旅游产品

(1)提升两大拳头产品。依托百里海岸、夕阳坠海等优质资源,以滨海旅游区、度假区、港口、码头等为依托,以滨海公路和海上旅游航线为纽带,重点开发高端度假、现代休闲、科普猎奇、动感浪漫和河海游轮、邮轮节点港等旅游产品,提升滨海度假产品品质。以康养温泉、生态环境为依托,瞄准中高端、中老年、亚健康市场,以温泉为基础,以康养为主题,以滨海温泉为特色,开发一系列康体养生、养老产品,形成集体检、医疗、保健、护理、康复为一体的温泉养生、养老产业集群,支持北海建设滨海旅游康养示范区,提升温泉康养产品品质。

(2)拓展六大支撑产品。依托我市历史文化、民俗风情、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鼓励历史街区、文化公园、文化演艺发展,拓展文化体验产品。依托农耕文化、农业产品、乡村生活等资源,鼓励采摘园、休闲农庄、精品民宿、乡村旅游景区发展,拓展山乡休闲产品。依托城市风光、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资源,鼓励文旅体综合体、文旅街区、商务会展发展,拓展城镇文旅产品。依托城市风貌、滨海风光、山乡田园等资源,鼓励自驾线路、露营地、骑行道、自驾游驿站发展,拓展自驾旅游产品。依托山地资源、体育公园、体育赛事等资源,鼓励户外小镇、健身步道、高端赛事发展,拓展户外运动产品。依托纪念馆、抗战遗址、工业遗址等资源,鼓励雷锋纪念馆、老造纸厂、博物馆、百年气象陈列馆等馆址建设,拓展红色旅游产品。

(3)深化夜间和冬季产品。结合市区、重要景区地标性节点和区域的美化和亮化工程,鼓励开发景区夜游、灯(激)光秀、水幕电影、实景表演、篝火晚会等形式,延长文旅场馆的营业时间,打造夜间旅游产品。重点培育我市滑雪、滑冰场馆,鼓励与冬季温泉、民俗体验等结合,开发冬季旅游产品,提升冬季旅游吸引力,缓解淡旺季差异。

2.发展新型业态

依托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政策优势,适应疫情期间短途游、周边游发展趋势,结合辽河文化产业带建设规划,重点发展邮轮游艇、自驾露营、低空飞行、青少年研学、等级民宿、乡村旅游、自贸区商务、文化演艺等新兴业态发展。

3.培育精品线路

整合经典景区与精品旅游项目,串联市域的重要旅游目的地品牌,通过快速交通线路与客源地之间的衔接串联,推出经典文化、滨海休闲、温泉康养、民俗体验等旅游线路。以文化旅游资源为依托,以客源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发山海行游、海滨戏水、山乡生态、乡村采摘、户外摄影等自驾游旅游线路,提升市民出游选择。

(五)完善要素,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提质

“十四五”时期,不断完善旅游产业要素,加大文旅商品研发,丰富文旅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优化提升文旅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

1.完善文旅产业要素。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营口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潜力实施方案》(营政办发〔2022〕1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体制,探索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市“网红经济之都”“国家港口型物流枢纽城市”的优势条件,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消费升级。

2.加大文创商品开发。推进文博非遗、传统老字号、新华书店等优秀文化资源与创意设计、旅游商品等深度融合,将文化内涵融入旅游商品设计开发之中。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营口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丰富旅游商品类型,以营口文化特色、地域特殊风情提高商品本身的品位和价值。加大对老字号商品、地方特色旅游商品、文创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利用国内外重要文化旅游展会平台,设置营口特色文创和旅游商品专门展区。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

3.提升文旅市场环境。加强文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对文旅从业者的教育管理和岗位培训,提高文旅行业服务水平。加强旅游监察力度,畅通12345旅游投诉渠道,妥善处理各类文旅市场投诉举报问题,严厉查处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消费、黑社黑导、养老诈骗、私设景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健全文化旅游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文旅企业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做好旅游气象灾害监测、旅游预警预报、旅游宣传等综合信息发布,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

(六)营销推广,扩展营口文旅品牌形象

“十四五”时期,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跟进、精准营销、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文旅营销和品牌牵动的作用,巩固省内市场,拓展国内外市场,共同构建和推广营口文化旅游目的地形象品牌。

1.健全宣传品牌体系。实施目的地品牌创新工程,在建立“河海泉城,休闲营口”文化旅游品牌的基础上,打造滨海观鸟、夕阳坠海、运动海岸、百年商埠、温泉康养、母爱文化、鲅鱼公主、渔乡胜境、百年气象等子品牌,形成营口文旅宣传品牌体系。

2.推进重点品牌创建。实施品牌战略,努力创建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市、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创建一批高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鼓励创建一批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名街、精品民宿;引导创建一批森林体验(养生)基地、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文化产业示范园(基地)、旅游主体功能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各类品牌,促进提质增效和品牌提升。

3.精准市场营销推广。对应“三大市场”分别施策,持续发力重点开发京津冀新兴旅游客源市场,抓住特点精细深耕沈阳经济区和吉黑蒙传统旅游客源市场,立足实际培育开发俄罗斯远东地区及日韩入境旅游客源市场。抓住 “三类人群”精准发力,面向青少年人群推出研学游旅游产品,面向中青年人群推出商务休闲旅游活动,面向“白发”市场推出健康疗养专项旅游产品。瞄准“高铁航线节点”专门促销,采取“走出去”上门促销和“请进来”考察产品等方式,开展城市间旅游互动宣传,培育潜在客源市场。

4.创新宣传开发手段。利用形象策划、媒体宣传、踩线考察、电子商务、微信、微商平台、网红直播等开展宣传促销活动。加大线上线下营销的互动,营造立体化多元营销空间。建设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多媒体平台宣传矩阵,开展“跟着二十四节气 遇见不一样的营口”、“沿着辽河遇见海”等文旅宣传,结合热点事件开展网络营销,热推网红打卡点,发布营口旅游热点推荐,让游客一键解锁“品营鲜味道,享山海生活”新玩法。

5.做活文旅节庆活动。围绕四季主题开展文旅宣传推广活动,鼓励文旅企业自主举办各类文旅节庆活动,通过重点活动国际化、特色活动多样化、主题活动季节化的方式,将活动贯穿全年,破解冬季旅游瓶颈,以主题活动撬动文旅消费市场,积极“引客入营”,形成“淡季不淡,四季不断”的新局面。

(七)健全服务,夯实文化旅游发展根基

“十四五”时期,促进文旅服务协调发展,推进优质文化、旅游资源的双向转化,让广大市民和旅游消费者在文化旅游体验中提高满意度、拥有获得感,共建共享美好文旅新生活。

1.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力度,配合建设营口市民活动中心、市博物馆、市雷锋文化博物馆,推进市图书馆智慧化建设,健全城乡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强“辽河之夏”文化艺术季、营口市群众文化节、望儿山母爱文化节等群众性文化品牌建设,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鼓励各级文化机构开展公共文化流动服务,举办文化巡展巡讲、送书下基层、公益惠民演出、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活动,促进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下沉,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建公益性文化设施、参与公益性文化活动、兴办群众性文化团体。健全文旅志愿者选拔招募、服务管理和激励保障机制, 推进图书馆盲人服务、少年宫评书小分队、文化遗产展示、体育志愿服务和群众文艺团队建设。

2.完善全域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游客对营口旅游的满意度,增强旅游吸引力和市场占有率。在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其他主要交通枢纽设立旅游咨询服务站,提供自助查询、旅游宣传品免费发放及阅览等服务。在自驾骑行沿线建设旅游驿站、旅游厕所等基础配套设施,在旅游景区及公共文化场所推广无障碍设施,推进更多的城市公园、文化公园、公共绿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普教育基地、公共运动场馆等免费开放,落实对老年人、残障人士、学生、退伍军人等特殊人群的免费与优惠措施,定期发放旅游优惠券。与公安、市场、应急、卫健、环境、气象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强化旅游场所的防灾系统,加强游客医疗应急处理,强化文旅企业应对游客事故、生病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3.促进文旅服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全市创城、景区创A、导游创佳、品牌创建等活动,结合国家旅游业相关标准,引导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精品民宿标准化建设,遴选示范单位进行标准化示范与推广。支持各类剧场、体育场馆、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开展文化讲座、旅游宣传、展览展示、艺术鉴赏、健身指导等惠民活动。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基础,鼓励发展智慧景区、智慧博物馆、智慧文化馆建设,为市民提供方便智能的文旅体验。

三、“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业发展保障措施

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支持集成、市场主体培育等方式,全面营造营口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新环境,为“十四五”文化旅游规划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文化旅游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研究解决文化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形成合力,推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落实落地。

(二)加大政策支持

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支持文化旅游规划落地和重大项目建设,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文旅品牌的单位予以支持。发挥基金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的引导作用,加大艺术创作生产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力度,强化文旅消费支付便利性。完善文化旅游保险体系,引导保险机构开发种类丰富的保险产品。将文化旅游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保障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项目用地。支持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礼堂、剧场、影院、老旧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地资源转型兴办文化创意企业。

(三)培育市场主体

积极培育营口本土大型文化旅游产业综合体系和产业集群,扶持龙头企业拓展业务。引进有竞争力的旅游骨干企业和大型旅游集团落户营口,形成一批创新活跃的文旅企业集群。鼓励文化旅游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和资源整合,提升企业竞争力。建立投融资平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发展文旅产业。积极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旅游企业向专业、精品、特色、创新方向发展。

(四)规范市场秩序

建立文化旅游市场治理的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完善文旅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深化文旅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重要节点、重点领域文旅市场监管检查。建立线上线下联动、高效便捷畅通的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反馈机制。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的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经营。倡导文明旅游,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和旅游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五)加大人才培养

建立文旅产业人才资源库,积极做好文化创新团队、文博专家、非遗传承人、民间工艺技师、导游专业人才等人才申报评选推荐奖励工作,努力形成发现一批、培养一批、评选一批、储备一批的文旅人才培养工作格局。依托相关高校,建立文旅产业人才实训基地,开展文旅企业负责人、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和各级骨干人才的培训、轮训和实训。倡导和支持民间文化名家名师通过组建工作室、举办培训班、师徒传承等形式,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和扶植。

附图:营口市“十四五”文旅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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