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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专利申请继续实行择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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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确保完成省政府及省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指标,落实《营口市专利申请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对2007年专利申请继续实行择优补贴。 这项经费择优资助的范围包括当年申请的发明专利,部分经专家审定,技术含量较高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示范、试点企业申请的专利。营口市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经费资助。每件补贴额度为:发明专利申请1000元;实用新型申请400元;外观设计申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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