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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海上搜救中心 出处:营口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时间: 【关闭】

 

——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应急管理经验交流材料

 

几年来,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海上搜救中心的领导下,在各搜救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人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面对人员少、任务繁重的实际困难,着重强化内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履行义务,在保护海上人命及船舶安全、消除事故隐患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水上搜寻救助工作。2005年至今,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救助行动48次,救助遇险船舶47艘次;救助遇险人员642人次。协调出动救助船舶142艘次,协助调动飞机8架次;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一、认真履行搜救工作职责

一是领导重视,上下一心,充分发挥海上搜救中心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和完善了“政府统一领导,海上搜救中心具体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海上搜救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海上搜救中心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健全和调整机构,制定和完善海上搜救工作的相关制度和程序,为有效地开展海上搜救工作提供了基本保障。

二是加强值班,及时、有效地实施海上搜救。加强了对搜救值班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现场考核、随船实习、参加正规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的搜救业务水平,为实施搜救工作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三是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及时评估搜救实效。在加强日常值班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险情报告制度,对营口辖区水域发生的险情,按照应急程序及时上报和续报,并做好事后评估工作,针对搜救行动中存在的不足认真汲取教训,总结搜救行动中的成功经验,为以后实施快捷、高效的海上搜救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激励机制。为扩大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的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力,充分利用通航环境调研和其他机会,向旅游船艇、渔业船舶船主宣传海上搜救中心的各项职能,宣传水上遇险求救报警电话“12395”的功能。另外,对在海上搜救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单位、船舶和人员给予通报表扬。

二、强化搜救管理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使海上搜救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先后制定了《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海上搜救部署计划》、《营口海事局海上搜救应急预案》、《营口海事局水上交通险情报告制度》、《营口海事局水上交通险情责任追究规定》、《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水上险情应急反应程序》、《水上险情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按规定及时向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市政府及各搜救成员报告、通报险情,及时沟通搜救行动的进展情况,传达有关领导对搜救行动的指示,为搜救行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注重动态管理和定期普查,全面掌握搜救力量。为提高各搜救成员单位的重视程度,不断强化搜救意识,定期对各成员单位搜救力量现状及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普查,督促各成员单位重视对搜救力量的管理工作。建立搜救力量变化通报制度,随时掌握营口辖区搜救系统的运行情况,从而保持较高的应急反应状态,提高整个搜救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搜救能力。结合辖区海上搜救工作的特点,定期组织值班人员随引航船、巡航船考察港区情况,派出值班人员参加交通部组织的理论培训班等,同时加强值班人员的业务能力考核,并着重加强对学习效果的考核。采取“单兵教练”的方式,由中心领导作为考官,采取一对一的形式对值班人员的业务知识、交通组织能力、应急反应能力等进行现场考核。组织值班人员学习《营口海事局海上搜救应急行动预案》、《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水上险情应急反应程序》以及相关的部署计划和通讯、联络方式等,进一步明确了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以及险情的处置原则,规范了海上搜救工作,提高搜救应急反应速度和救助成功率。

四是配合专项整治活动,狠抓落实,消除事故隐患。针对辖区水上安全状况,搜救中心不等、不靠,与营口海事局VTS中心紧密结合,从根源抓起,主动配合做好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和其他联合行动,使辖区事故率大大降低。针对事故多发时期和多发水域,对各个有船单位和港口码头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进一步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制。由于措施及时到位,迄今为止辖区内没有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五是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救管结合、先管后救”的指导方针,积极做好各项险情的预防工作。几年来,交通、海事、渔监渔政、公安边防等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海上安全管理职能,通过组织开展船舶检验、安全检查、船员培训、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及整顿通航秩序等项检查活动,有效避免和减少了海上险情的发生。

六是通过实战演练锻炼检验队伍。几年来,为落实好《营口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营口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营口海上搜救中心结合搜救工作实际,先后组织进行了防污染、消防救生等不同科目的专项演习,通过实战,检验和锻炼搜救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200783日,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组织了营口市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搜救综合应急演习“营口大辽河水上综合应急演习”,来自营口海事局、营口市交通局、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等搜救成员单位的12艘船舶及100余名工作人员、交通部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1架救助直升机参加了此次综合应急演习。市长赵化明等省市领导和嘉宾应邀参加现场观摩,数千市民在辽滨公园观看了演习。中国水运报,中国海事杂志社,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营口日报社,营口电视台等十家新闻媒体对演习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直播和报道。此次演习提高了我市海上搜救机构处置海上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了海上搜救成员单位在水上搜救中的协调与配合,提高了公众在政府工作中的参与性。

三、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全面做好防台、防汛、防冰等工作

在做好各项搜救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三防”工作,狠抓防范措施落实工作,防患于未然。在汛期来临前对辖区内的防台防汛工作进行及时部署,根据预报,综合分析辖区防台防汛的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将防台防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落实到人,保证了台风季节及汛期船舶航行安全。去年和今年几次恶劣天气侵袭辖区水域时,在搜救中心组织和指挥下,港口各有关单位和在港船舶积极采取有效防台措施,在港艘船舶安然无恙,没有发生一起水上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辖区海上安全形势稳定。

针对辖区水域冬季冰情严重的特点,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充分发挥VTS中心对船舶动态跟踪管理适时、快捷的优势,加强对辖区船舶的动态跟踪和交通组织工作。在冬季来临之前,积极做好营口港区封港及鲅鱼圈港区防冰工作,并加强搜救值班,充分发挥和协调各搜救力量,提高险情的应急反应能力,为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及时高效地对冰期遇险船舶和人员实施海上人命财产救助做好准备工作。

几年来,由于部署及时和措施得利,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辖区内没有因为台风、大汛和冰况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有力保障了水上交通安全,为水上交通运输、港口生产和渔业生产起到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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