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营口市地震应急预案解读
作者: 出处: 时间: 【关闭】

 

 

营口市地震应急预案于20067月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下发。预案共分8章,内容包括编制目的、原则、编制依据、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和演习,以及预案的修订、管理及奖惩等。
  一、总则
  总则包括预案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
  编制目的是为了使地震应急工作快速、高效、协调、有序的进行。
  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辽宁省地震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分为市、市(县)和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市政府领导任指挥长,有关部、委、办、局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具体指挥协调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地震预警级别是根据震前发生地震的紧迫程度做出分级,预警级别分为4级,作递进式分级动态预警:地震长期预报,预警颜色为蓝色;地震中期预报,预警颜色为黄色;地震短期预报,预警颜色为橙色;临震预报预警颜色为红色。按照预警级别的不同,分别采取工作部署—防震准备—临震应急反应的预防行动。

四、应急响应
  地震灾害事件按照严重程度分为四级,一般地震灾害(5.0-5.9级),较大地震灾害(6-6.4级),重大地震灾害(6.5-6.9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大于7级)。
  特别重大地震或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采取I、Ⅱ级应急响应,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市政府具体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安排部署各级、各类救灾队伍投入抗震救灾;协调救灾行动中的具体事项;组织震情、灾情新闻发布;部署水和食品的供给、物资调运、交通保障、灾后处置工作等。

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采取Ⅲ级响应程序,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Ⅲ级响应的主要内容和I、Ⅱ级响应的主要内容一致。
  当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由震区所在市(县)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市政府派出现场工作组给予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对口支援。
  五、后期处置
  后期处置工作包括对因救灾需要而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的归还与损坏赔偿或补偿;保险公司的及时理赔;以及抗震救灾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主要是震前所准备和采取的通信与信息保障措施;工程抢险技术,装备等的保障措施;人员抢救队伍,工程抢险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建筑物安全评估队伍等的应急队伍保障措施;治安保障、救灾物资、救灾资金保障措施,及应对突发次生灾害的技术储备与保障措施。
  七、宣传、培训与演习

要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协调机制,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劳动、人事等部门要统筹安排对干部和职工的防震减灾、地震应急知识教育培训;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专业救援队伍要按照预案要求,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八、附则
  主要是对某些描述给出了具体解释,明确了预案的解释权限、更新时限、日常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奖惩规定和生效日期。

 

页面功能【字体: 【打印】 【收藏】 【关闭】
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营口市信息中心
地 址:营口市渤海大街西1号  邮 编:115003

电 话:04172998518   传真:0417299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