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领导 分类管理 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 属地为主
《营口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解读
《营口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市总体预案)已于今年5月18日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营政发〔2007〕9号文件发布施行。市总体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市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其颁布实施,对加强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编制目的
《左传》有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体制和法制,对于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此,市总体预案开宗明义就明确了编制目的是“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七项原则领纲
市总体预案规定了提高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遵循的七项原则,即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资源整合;属地为主;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科技先导,公众参与。
这些原则中最根本的就是以人为本的原则,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预案》所规定的这些工作原则,目的在于确保各级政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应急管理这项安国利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三、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市总体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营口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营口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代表市委、市政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具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的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作为市应急委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工作机构,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
同时,为了依法法处置、科学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市应急委聘请各方面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规范预警标识:4级预警“红、橙、黄、蓝”
“防患于未然”是总体预案的一个基本要求。在总体预案中“预测和预警”被明确规定为一项重要内容。
怎么处理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在这个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结果进行预警。预警级别分为4级,特别严重的是Ⅰ级,严重的是Ⅱ级,较重的是Ⅲ级,一般的是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这也是国际通行的惯例。
预警信息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为了使更多的人“接收”到预警信息,从而能够及早做好相关的应对、准备工作,市总体预案规定了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视具体情形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六、红、橙事件要在半小时内报告市政府
基于对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性的认识,市总体预案对信息报告的第一要求就是:快。
为了做到“快”,总体预案强调,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半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在报告的同时,事发地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做到“双管齐下”,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事件信息,是负责任的重要表现。对于公众了解事件真相,避免误信谣传,从而稳定人心,调动公众积极投身抗灾救灾,具有重要意义。
市总体预案规定,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八、11类保障保平安
应急保障的到位与否和保障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应对突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成败。市总体预案明确了11类应急保障措施,即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经费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保障、治安维护、人员防护、公共设施保障和科技支撑保障,以切实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恢复重建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