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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

来源:营口日报

作者:张晶鑫 刘征

发布时间: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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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新政。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围绕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国家生育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惠企利民等方面提出多项政策调整举措。

阶段性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申请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由原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由原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实行阶段性政策调整,从发布实施之日起执行一年。

同时,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阶段性放开全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限制并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留存一年存储余额的限制,最大限度地满足缴存职工的需求。

在支持国家生育政策方面,支持多子女家庭的租房提取、支持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由原40万元限额可贷至48万元。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由原60万元限额可贷至72万元。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由原30万元限额可贷至36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其它计算方式不变。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支持措施,调整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年提取限制,非本市户口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的出台将极大缓解租房职工的支付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让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越性惠及广大缴存职工,让更多惠民政策服务于缴存职工,提升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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