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常态排查等工作机制,下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先手棋”,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状态。
夯实组织建设,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有了“排头兵”。市司法局健全以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骨干,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目前,全市有调委会917个,专兼职调解员2979人,建立830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65个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化解中心,7个市、县(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按照“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的原则,集中法律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吸纳专业人才,组建调解专家库进一步提升调解能力水平
注重以点破题,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有了“新思路”。市司法局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提高矛盾纠纷排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把治标和治本统一起来,努力占据防控重大风险的主动和有利地位。找准各类风险和潜在风险的共性和个性特征,真正摸清风险底数,分门别类实施精准防范、精准化解,提高工作成效。坚持常态化分析与重点时段分析相结合,以月为单位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在重大时间节点前对辖区社会矛盾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列出重大风险点,提前介入解决苗头性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选树先进典型,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有了“新样板”。市司法局强化典型引领,以“调解能力强、热心本职、乐于奉献”为评选标准,选树金牌调解员、十佳调解员,更大程度激发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使全体调解员能够更加深入纠纷一线,及时排查预警,助力纠纷化解。“有民事纠纷,找老杜说事”“有物业纠纷,找哈杰大姐”“企业有困难,王辉主任来协调”“化解土地纠纷,找曹所长去”,发布典型案例,强化法律指引,我市逐渐形成了优秀调解员引领的基层调解格局,有效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矛盾溯源无小事,人民调解显担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不上交”的局面已在我市逐渐形成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