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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行政复议“主渠道”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营口日报

作者:孙江宇

发布时间: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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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拓宽行政复议“主渠道”,探索实施“复议+调解”“复议+和解”等模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去年,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成立集行政复议法宣传、转送复议申请、上门调解功能为一体的行政复议服务点,推进民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就近能办、少跑多办,打造企业“家门口”的行政复议新模式。目前,我市已在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商会、协会和民营企业比较集中的开发区、园区,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10个,采取专人和专用场所的方式实体化运营,推行涉民营企业行政复议案件跨区域流转,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涉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申请,由收到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转送,实现涉民营企业行政复议案件“全城通办、全域受案”。

市司法局坚持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方面的制度优势,在全省首创《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三跨三全程”工作办法(试行)》等4项工作制度, 开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对主要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其他材料不齐全的案件实行“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事后补正”,构建涉企复议案件“流程优化制”,优先立案审查,依法快速受理,坚持做到审理涉企案件“五个百分百”,即听取当事人意见率100%、调解征求意见率100%、对有较大社会影响或专业技术性强的疑难复杂案件专家咨询率100%、复议决定释法答疑率100%、复议文书履行率100%,确保涉企案件审理的公正度、权威性。

市司法局还联合市发改委、市工商联、市法院、市检察院、营口仲裁委员会等单位,成立全省首家一站式涉企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立行政复议与调解、行政裁决、诉讼、仲裁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行政争议一站式化解机制,加大对政务失信的监督力度。去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97件,直接纠正涉及企业合法权益的不当行政行为24件,纠错率达25%,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余亿元。

针对被纠错案件较多的政府部门,市司法局定期推送纠错案件台账,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上门开展相关执法培训等方式,以案件办理促进社会治理。去年以来,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共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51件,直接纠错率30%。

市司法局全面建立引流工作机制,在全省首创将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导入行政复议程序工作办法,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协调衔接,促进信访事项实质性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行政复议程序中。去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理信访事项导入行政复议程序处理的案件95件,其中维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突出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43件。针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行政争议,市司法局邀请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参与到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程序中,多元化解争议,力争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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