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营口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卫东参加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从6月开始到7月结束,采取自检自查与集中检查、听取汇报与实地察看、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条例》宣传普及、各级政府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及定期修编、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及制定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情况、《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史卫东指出,气象灾害防御事关发展全局、事关百姓安危,要提高政治站位,紧扣《条例》规定,结合营口实际,聚焦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执法检查查得准、核得实、督得严,切实提升我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检查组成员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熟练掌握《条例》内容和检查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上下联动、同步推进,确保全市检查一盘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接受监督、全力配合支持。要严守纪律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务实高效。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执法检查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加大《条例》解读和气象防御知识普及力度,推动依法防灾、科学避险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气象灾害防御、自觉落实防控责任的浓厚氛围。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组及有关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静主持会议,副市长王正刚参加会议并代表市政府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