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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类案源头化解 提升司法治理效能

“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来源:营口日报

作者:张巍 张若涵

发布时间: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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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202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将辽宁确定为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全国15个试点地区之一,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迅速行动,在全省有序铺开试点改革。

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落实上级法院改革部署,以源头治理减量增效为抓手,常态化推行“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全市法院累计批量化解案件2900余件,类型化纠纷收案态势呈现积极变化。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收案量下降1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下降24%。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立足本地纠纷治理实际,对标省高院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完善制度机制,制定《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建立“立案初筛+庭室复核+领导统筹”三级审核机制。重点对涉民生类、涉企业类批量纠纷快速识别、归口办理,累计筛选适宜示范性诉讼的批量案件线索5000余条。依托示范诉讼“标杆作用”,择优选取典型案例立案,以个案裁判或示范调解引领类案纠纷批量化解,实现“定标准、明尺度、促调解”。

同时,全市法院系统持续深化“法院+工会+人社”常态化联动解纷机制,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并构建物业纠纷分层递进解纷格局,以人民调解前端过滤、综治中心联动调处、多部门协同攻坚联合调解物业类纠纷2400余件。创新主城三区道路交通纠纷“集中管辖+集成解纷”审判新模式,实现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解决”。

全市法院系统还将“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深度融入金融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以保促调”作用,促使当事人理性协商、诚信履约,推动同类金融纠纷批量调处、实质化解。并深化协同联动,与市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完善“法院+商会”等多元解纷模式,推动更多商事纠纷以更低成本、更优方式化解在诉前。

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运用,将其作为赋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稳步推动该机制向更多行业领域、基层治理单元延伸拓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批量解纷样板,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营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还发布了6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典型案例,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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