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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施行综合执法护航宜居家园

来源:营口日报

作者:张晶鑫

发布时间: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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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市综合执法局城管执法队深入领会法典精神、统一执法标准、规范处置流程,持续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新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针对城管日常重点监管的餐饮烧烤油烟、施工工地扬尘、噪音扰民等方面,并未新增法律条文,保持原有执法依据、执法标准和处置流程,为基层常态化环境执法提供了更加系统、规范的法治遵循。

9月3日,市综合执法局城管执法队老边执法中心执法队员深入辖区部分烧烤餐饮场所,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执法人员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五十条相关规定,采取日常巡查与错峰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区域沿街餐饮门店开展全覆盖检查,坚决杜绝油烟直排、超标排放等扰民问题。市综合执法局城管执法队老边执法中心路南大队中队长姜鹏介绍,该条款明确规定:排放油烟污染物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针对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综合执法部门将督促其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在工地扬尘治理方面,执法人员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条相关规定,紧盯在建工程项目,重点围绕施工围挡设置、硬覆盖、洒水抑尘、车辆冲洗等防尘降尘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工地督促限期整改,压实施工单位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减少扬尘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市综合执法局城管执法队老边执法中心路南大队中队长刘春祥表示,在开学、考试等关键节点,他们将加密巡查频次,重点盯紧扬尘、噪声扰民问题;平时则落实常态化巡查,定期检查工地围挡、喷淋、渣土运输等措施落实情况,一旦发现违规污染问题,第一时间现场责令整改,切实维护好环境秩序。

此外,《生态环境法典》还明确禁止夜间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执法人员要求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夜间施工管控要求,合理规划施工时间,从源头上减少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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