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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倡议书

来源:营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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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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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群众:

新芽吐翠,春意满城。值此第47个植树节来临之际,我们谨以三春之约,向您发出绿色邀约:

一、躬身力行法定义务 共绘滨城生态画卷

《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决议》明定适龄公民年度植树义务,此乃新时代公民之绿色勋章。诚邀更多市民争当绿色文明先锋、生态管家,以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多元方式践行绿色承诺,植绿添彩。

二、赓续生态文明薪火 培育绿色发展基因

绿色为生命底色,森林乃城市绿肺,湿地系生态明珠。希望更多市民培植生态自觉,种下绿色习惯,镌刻生态记忆,传承绿色家风,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营口森林更绿,湿地更美,为子孙后代留下可触摸的绿色记忆。

三、勠力同心守护家园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当以敬畏之心守护生态家底。倡导更多市民携手同心,争当生态卫士,严守生态红线,养护每株草木,拒侵一寸绿地,自觉监督抵制毁树损绿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共同编织营口生态安全网,以守护之心,护山河无恙。

植一株新木,可荫半城清凉;护十里青山,必泽千秋福祉。让我们执生态之笔,以营口大地为卷,持续共绘“海韵林城”的生态长卷。



                                                                                   营口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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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参与方式

线下报名:3月12日上午10点30分,站前区万达广场一楼参与现场报名。

线上报名:登录“全民义务植树网”,选择就近尽责基地,参与尽责活动。

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再提级 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我市现有野生动物种类66科286种,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动物54种、省级保护动物60余种。大辽河入海口作为国际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每年春秋两季,都会有大批候鸟在此停歇、觅食,形成壮观的“鸟浪”奇观 ,而永远角湿地的丹顶鹤也成为城市生态的亮丽名片。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保护机制建设方面,自“营口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18个部门通力配合、协作联动,持续全面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2024年,市级林长共同签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令》(营口市2024年第1号林长令),以“林长制”助推野生动植物保护,将其融入地方工作大局。同时,市林草局会同多部门联合印发相关意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为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在执法监管方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24年至今,共开展30余次集中打击非法猎捕、出售、收购野生鸟类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解救并放飞各类野生鸟类200余只。多部门联合开展“清风行动”,出动执法车辆30余辆、执法人员110余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场所30余次,收缴野生动物102只(头)、非法猎具2个(张)。此外,还运用智慧化、数字化监测系统,“大数据+物联网”等高科技手段,强化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监控,提升日常巡护及监测保护工作的效率。

在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方面,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治意识。深化“林长+志愿者”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激发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和广大志愿者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等林草资源的动力,鼓励公众自觉抵制、主动监督举报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和采挖野生植物行为,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保护态势。2024年至今,共救助各类野生动物130余只,通过电话、来访、网络等方式送来救护信息数达120多条,全民爱护、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思想认识已基本形成。

在湿地保护与栖息地修复方面,通过制定《营口市湿地保护规划》、公布一般湿地目录、增加政府投入、划定保护范围、建立湿地保护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实施湿地生境改造,水系疏通、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湿地环境因子监测系统建设等一系列保护与修复措施,对湿地进行全方位保护,使得湿地生态状况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栖息环境。

未来,我市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持续加强执法监管与宣传教育,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而不懈努力。

共筑防火屏障 守护绿色家园

随着气温回升、春耕备耕及清明祭扫活动陆续展开,我市即将正式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春我市将呈现回暖迅速、气温偏高、风力强劲的气候特征,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异常复杂严峻。

“枝繁叶茂逾百年 星火燎原旦夕间”。当前我市林下可燃物载量已严重突破危险临界值,一个未熄灭的烟头可能引发山火肆虐,一次存在隐患的野炊或将导致生态灾难。近期,我市重点林区已构建“视频监测+无人机巡航+地面巡查”三位一体防火体系,重点时段2600余名护林员及镇村干部将全员上岗,500余个防火检查站点将全面启动,对进山入林人员实行火源管控制度。

为守护我市森林和草原生态安全,市林草局提示广大市民朋友:

严守火源管理红线,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推行文明祭祀新风,林区全面禁止焚香烧纸行为。

杜绝林田交错地带焚烧秸秆、果树病腐枝及垃圾。

全域禁止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及放孔明灯。

严禁林区吸烟、野炊等危险行为。

暂停林区及林缘周边100米内一切野外用火作业。

值此春耕生产、清明祭扫、踏青旅游高峰期,市林草局特别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或火情隐患,请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专线,或通过119、110报警平台报告;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承担法律责任,造成重大损失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守护绿水青山需要全民总动员。”让我们携手同行,从熄灭每个潜在火患做起,共同筑牢我市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我们世代相依的绿色家园!

接续答好“林改四问” 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答

什么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目的在于不断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历程速览

2003年起国家在福建、江西、辽宁等地率先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2008年6月8日,中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2016年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

2023年9月25日,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国家持续推进,20年从未停歇,可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阶段的主要任务

试点探索阶段:2003—2008年

2003年起国家在福建、江西、辽宁等地率先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开始实施。

主体改革阶段:2008—2016年

主体改革任务是明晰产权,承包到户。2008年6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政策配套阶段:2016—2023年

重点是放活经营权,并对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以后的配套改革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2016年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

集成增效阶段:2023年至今

把着力点放到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有力有序解决产权制度、资源管理、经营模式、投入机制、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创新性政策问题,旨在提升改革的整体效果。2023年9月25日,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辽宁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2025年1月10日,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细化提出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放活林地经营权、加快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机制、加强森林科学经营管理、合理优化公益林、优化林地使用政策、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支持林业产业多元化发展、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创新金融支持机制、支持先行先试、加强队伍建设等十四项具体落实措施。

在支持集体林经营方面政府有哪些政策导向?

1.加强木本粮油、木材、竹材、森林药材等重要初级林产品供给能力建设,鼓励林业大省、大市、大县培育林业支柱产业。

2.实施兴林富民行动。支持集体林业大县发展林业产业,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提升一批现代产业园区,扶持一批专精特新林业企业。

3.通过政府采购积极推广应用木竹结构建筑和木竹建材。

4.结合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支持林业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等集体林基础设施建设。

5.推动将一批用于林业生产的先进适用机械按程序列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营口市如何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

营口市将认真抓好中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我省《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四个重大问题持续发力,推动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一是围绕“山要怎么分”,加快推进“三权分置”。着力处理好农民和林地关系,建立健全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夯实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权利,促进林地林木等要素资源流动。积极推进林权不动产登记,按照“不变不换、分类处置”等要求,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围绕“树要怎么砍”,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优化公益林天然林管理,立足自然禀赋、生态区位,科学调整保护范围。对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明确人工公益林更新条件,实施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强化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用地保障,同步安排项目建设所需的林木采伐指标。

三是围绕“钱从哪里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联合金融等有关部门着力打通林业经营者与银行之间的融资渠道,创新推出更适合林业特点、更长周期、更低利率、更低风险、更简便手续的信贷产品;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强化森林保险保障功能,为地方经济发展和林业生产经营注入更多金融“活水”。

四是围绕“单家独户怎么办”,持续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户在自主、自愿、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地流转林地经营权,将分散的林地整合起来,培育专业高效的家庭林场、集体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集约经营、规模经营。鼓励农户与农户、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与林业企业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或者合作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发挥国有林场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国有林场+集体经济组织”“国有林场+农户”等模式,鼓励国有林场积极参与集体林经营,带动周边集体经济发展和林农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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