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群众“停车难”“如厕难”“充电难”等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决定将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在节假日期间向社会免费共享开放。同时,部分机关单位充电桩、卫生间同步对外开放。广大市民可通过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发的“见花开放”微信小程序,就近查询免费开放停车场位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市共有35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具备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停车场共享条件,共计3629个停车位。同时,其中部分单位开放充电桩、卫生间等便民设施(详见附件)。
二、开放时间
休息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开放。
三、停车须知
1.允许停放的车型为7座及7座以下小型载客汽车(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停车,由停车区域所属单位公开告知);
2.社会车辆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区域的,必须在各单位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服从管理;
3.停车区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不承担车辆事故损坏及车内物品被盗等所致的所有责任;
4.对停放车辆超过开放时间通知车主不开走的,停车单位将联系交警部门实施拖离,产生相关费用由车主自理。
下一步,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将根据条件对所属停车场及卫生间、充电桩等公用设施逐步开放,为广大市民提供便利。
附件:营口市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区域节假日免费共享开放名单
营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