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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新政在我市落地 最高补贴10000元

来源:营口日报

作者:刘 征

发布时间: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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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商务局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我市已全面启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以旧换新”购车,可享最低7000元、最高10000元的补助。

据了解,《细则》规定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0000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补贴采用线上申请方式,申请人通过访问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汽车以旧换新”专题或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当地商务部门会同财政、公安、工信等部门进行审核,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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