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营口港仙人岛港区2#原油码头工程项目。项目性质:经营性。申请单位: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用海位置:盖州市仙人岛近岸海域,具体详见附图。用海总面积:54.6204公顷;其中,工作平台及各类水工建筑物1.7009公顷,用海方式:透水构筑物;港池52.9295公顷,用海方式:港池、蓄水。用海期限:自批复之日起50年。用海范围坐标详见附图(坐标系CGCS2000)。
本公示发布后,如对上述用海项目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日期起5日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13904071702;电子邮箱654463893@QQ.com。公示到期无异议后,我局将依法报市政府批准。
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