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社会保障中心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和《关于2024年辽宁省调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部署和要求,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及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调整工作于日前顺利完成,调整共惠及全市3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
市社会保障中心养老金拨付科科长刘倩瑜介绍说,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调整方法。定额调整就是指按照每年下发的文件规定的额度调整;挂钩调整就是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工龄相关联,工龄越长,调整越多;倾斜调整是针对70岁以上、80岁以上的高龄群体,加大调整倾斜力度。
同时,我市从2024年1月1日起,对全地区近800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待遇进行了调整,全面提升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水平。
下一步,市社会保障中心将继续完善待遇调整工作机制,加强资金保障,做好养老金发放各环节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