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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6年3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来源: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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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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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政办公开〔202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2026年3月,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6年第3次常态检查。

省政府办公厅同时对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6年第一季度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季度监管情况

本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持续推进,问题数量环比进一步下降,运行态势总体向好。其中,营口、丹东等市在日常监管中作风扎实、措施有力,保持了平稳有序的良好局面。

(一)政府网站常态化检查情况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我省监管要求,本季度组织对全省正在运行的544家政府网站开展了全方位、全覆盖的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全省政府网站整体运行态势良好,总体合格率达到99.4%。检查中发现3家不合格网站,其主要问题是存在发稿日期超前和严重表述错误的情况。

(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检查情况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我省监管要求,本季度组织对全省正在运行的1599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方位、全覆盖的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全省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状况良好,总体合格率为99.5%。检查中发现7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主要问题是存在超过2周未更新和严重表述错误的情况。

(三)“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友留言办理情况

本季度,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共接收国务院办公厅转办平台留言67条。经认真核查,确认问题属实的留言有42条,主要涉及文字错误、链接失效、内容不准确、网页无法访问等方面。针对这些属实留言,各地区、各部门均积极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办结率达到100%。

(四)存在的问题

本季度监测结果显示,部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在运维管理工作中,依旧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机制运行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1.信息内容质量方面:部分单位在信息发布源头把控不严,内容审核机制存在明显漏洞。一是信息时效性观念淡薄,对发布稿件的日期核对、内容时效性把关不严。如网站出现发稿日期超前问题,严重影响政府信息的权威性。二是“三审三校”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未严格落实内容审核制度,重复发布往年重要信息,微信公众号对2023年重要信息进行重新编辑后予以再次发布。三是对政治表述的严肃性认识不足,部分单位在发布信息时,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日常运维管理方面: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常态化监管机制落实不力。一是运维责任虚化问题较为凸显,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出现“断更”情况,即超过两周未发布任何信息。二是问题整改缺乏系统性,部分单位对监测发现的更新滞后、内容重复等问题仅作个案处理,未从运维机制、人员配备、流程管控上查找根源,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3.功能服务与互动回应方面:部分政务新媒体服务与互动功能未有效发挥,账号运维“有号无务、有名无实”。一是互动功能未切实发挥,部分单位只重基础信息发布,忽视与公众双向互动,对群众留言咨询响应慢甚至不回应。二是日常信息管理不到位,部分账号信息变更或机构整合后未及时在报送系统更新,导致实际与填报名称不一致;部分账号服务菜单、功能入口链接长期失效,存在无法点击或跳转错误问题。

二、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对全市42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常态检查,本次检查未发现不合格网站。从检查结果看,绝大部分地区和部门基本能够按照政府网站考核标准对相应栏目进行更新和维护。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对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市直部门开设的107家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检查。本次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网友找错办理情况

本月“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3条,其中问题属实2条,已按时办结。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及时落实省相关文件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有关要求,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检自查,举一反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及时消除网络安全管理隐患,有效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水平。

(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接听工作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电话进行拨测。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强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接听人员配备与培训,进一步规范接听流程与标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接听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对接听人员的工作态度、公开工作问题回答等方面进行规范,有效提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合素养与服务水平。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内容审核机制,筑牢信息发布安全防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要求,重点核查政治表述、法律法规、敏感词及数据准确性,杜绝“表述错误”“错别字”“暗链”等问题。同时,要积极采用“人工+技术”双轨监测,强化时效意识,建立稿件日期核查机制,对发稿日期超期、内容时效性偏差等“零容忍”。

(四)有效规范公开平台互动功能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功能管理,及时响应、规范答复群众留言咨询,严禁未经审核随意发布互动信息。定期检查服务菜单、功能入口链接有效性,确保办事服务功能可用。同时,要发挥政务新媒体“扬声器”作用,及时转载国家、省、市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和工作部署,凝聚社会共识。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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