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政办公开〔202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2026年5月,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数据中心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6年第5次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情况
对全市42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常态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各地区、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政府网站考核标准对相应栏目进行更新和维护。
(二)政务新媒体情况
对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市直部门开设的106家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化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网友找错办理情况
本月未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
二、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拨测情况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市政务公开办于近期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电话进行了拨测,本次共拨测相关单位30个。拨测发现:大石桥市人社局、老边区农业农村局接听不规范。
本轮拨测中,站前区、西市区、鲅鱼圈区、盖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接听工作整体较为规范。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向同级政府办公室报备,不得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通账号。要按照“先备案、后开设”的原则开设政务新媒体;注销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要提供第三方平台关停证明的相关截屏材料,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二)做好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营政办公开〔2026〕5号)文件要求,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同时,按时限要求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本单位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整治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及时做好整治排查工作,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质量。市数据部门要会同各级数据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技术支持等工作。
(三)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辽政办〔2022〕43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实现政策文件与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互为链接,在图文解读中明确本地区、本部门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丰富拓展视频访谈、动画漫画等解读形式,切实增进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安全;有效加强对政府网站历史信息的筛查和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历史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个人隐私泄露等情况发生;要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质量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制定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任务分工台账,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水平。
对于本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于6月18日前将整改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