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政办公开〔2026〕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2026年7月,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数据中心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年度第7次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情况
对全市42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常态检查。本次检查发现不合格网站3家(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分别是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政务新媒体情况
对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市直部门开设的106家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化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网友找错办理情况
本月受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1条,已按期办结。
二、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拨测情况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市政务公开办于近期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电话进行了拨测,本次共拨测相关单位130个,其中市直部门34个,县区部门和办事处96个。老边区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接听工作整体较为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2026年4月29日下发的营政办公开〔2026〕5号文件要求,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同时,按相关时限要求制定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方案,细化本单位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整治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有效做好整治排查工作台账,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质量。市数据部门要会同各级数据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技术支持等工作。
(二)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辽政办〔2022〕43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实现政策文件与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互为链接,在图文解读中明确本地区、本部门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丰富拓展视频访谈、动画漫画等解读形式,切实增进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安全;有效加强对政府网站历史信息的筛查和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历史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个人隐私泄露等情况发生;要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质量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制定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任务分工台账,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水平。
对于本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于8月13日前将整改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营政办公开〔2026〕10号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6年7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监管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2026年7月,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数据中心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年度第7次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情况
对全市42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常态检查。本次检查发现不合格网站3家(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分别是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政务新媒体情况
对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市直部门开设的106家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化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网友找错办理情况
本月受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1条,已按期办结。
二、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拨测情况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市政务公开办于近期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电话进行了拨测,本次共拨测相关单位130个,其中市直部门34个,县区部门和办事处96个。老边区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接听工作整体较为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2026年4月29日下发的营政办公开〔2026〕5号文件要求,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同时,按相关时限要求制定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方案,细化本单位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整治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有效做好整治排查工作台账,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质量。市数据部门要会同各级数据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技术支持等工作。
(二)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辽政办〔2022〕43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实现政策文件与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互为链接,在图文解读中明确本地区、本部门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丰富拓展视频访谈、动画漫画等解读形式,切实增进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安全;有效加强对政府网站历史信息的筛查和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历史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个人隐私泄露等情况发生;要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质量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制定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任务分工台账,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水平。
对于本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于8月13日前将整改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