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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式”管理电动自行车 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日期:2021-08-09

来源:营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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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21年是全国第七届文明城市创建的起步之年,本报将陆续刊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话题》系列报道,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我市在着力改善市容市貌、规范公共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公共服务、培育道德风尚、提升市民素质等方面进行报道。今日推出第一期《“户籍式”管理电动自行车 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详情请关注今日7版。

交警向市民宣讲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基本知识

“外卖小哥”安全驾驶尤其重要

交警向“外卖小哥”宣讲安全行车常识

交警为群众热情服务

交警组织外卖骑手开展电动自行车示范骑行活动

工作人员正在为车主更换号牌

正式号牌

临时号牌

本报记者 曹巍 文/摄

编者按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软实力,内可凝聚力量,外可铸就形象。文明,是一座城市最鲜亮的幸福“底色”,彰显着城市的内在气质,是张温暖的“城市名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营口243万人的期盼与梦想,也是建设和谐宜居、文明幸福营口的自然递进与必然选择。我市自2008年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已经走过12年的创建之路,这其中有经验和教训,有喜悦和辛酸。多年来,我市持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秉持“靠民惠民”创建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创建工作的奋斗目标,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幸福不幸福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今年是2021——2023年全国第七届文明城市创建的起步之年,在这关键时刻,我市坚持用高超的内功、精准的细活、实在的效果,演绎大创建,迎接新挑战,接受新考验,以志在必得的决心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本报自今日起,陆续刊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话题》系列报道,以民生为核心,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我市在着力改善市容市貌、规范公共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公共服务、培育道德风尚、提升市民素质等方面进行报道,推动各项整改行动落实落细。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到无数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是加强和改进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回应营口市民热切期盼,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具体实践。今年7月起,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首次将电动自行车上牌率列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体系,而且检查方式灵活多样,不仅局限于路面骑行车辆的定点抽检,检查对象甚至延伸到小区、商超、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停放车辆,要求高、评估严。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市交通警察支队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严格的标准、过硬的举措、扎实的作风,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决打赢文明城市创建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

■ 必须用手机在网上预约

8月4日,市交警支队在西市区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点举行挂牌启动仪式。记者上午来到新兴大街西21号中国移动通惠门营业厅上牌服务点,看到前来咨询办理牌照的市民络绎不绝,电动自行车牌照分正式牌照和临时牌照,全部免费办理,现场秩序井然。

市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大队大队长王立新向记者介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业务办理秩序,车主可以先使用手机微信搜索“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平台”公众号预约备案,或扫描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预约二维码,进入预约平台进行网上预约,再到现场办理。市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科长姜宁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备案上牌有助于车辆防盗,有效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发生,必要时还可以利用辅助查询功能寻找车主,挪走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在现场看到,各种前来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停在门前,有符合申领正式号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也有不符合新旧国标的“超标车”,此外还有一些车属于“电摩”范围。记者发现,现场市民疑问较多的,还是在自己的车到底能不能上牌、是上正式号牌还是临时号牌这些方面。对此,交警工作人员引导市民仔细阅读现场对上牌相关问题有详细介绍的宣传展板,并对不解之处现场讲解。

■ 材料若齐全 审核会很快

记者现场采访了几名前来申请上牌的市民。其中一名市民说,他上午9点左右就过来了,根据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在手机上填写材料申请领取号牌,现在还在等待审核。一名前来上牌的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审核通过了,如果相关材料都准备齐全,审核时间还是很快的。

时间久了合格证找不到了、没有发票……对于市民们的疑问,非机动车管理大队的工作人员一一向市民进行解释。记者了解到,符合新国标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时,车主必须具有合格证和发票,如果合格证和发票遗失,应当到销售企业补办。记者看到,很多市民现场咨询后,发现自己的车辆并不符合办理要求,对此,交警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必须考取驾驶证才能驾驶,不符合此次临时通行标志发放范围。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不能改变车辆的外形,因此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设备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前,一定要将遮阳设备拆除;如不拆除,交警部门在现场查验和后台审核过程中将不予通过。

■ 登记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1.注册登记申请表(现场填写);

2.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我市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外市居民还需提供本市居住证(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交其单位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登记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来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

4.整车出厂的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遗失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提供由经销商联系生产厂家补发的合格证明及经销商的证明;遗失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购车发票)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提供经销商复印销售发票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或者提供经销商的销售证明并加盖公章,经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才能办理登记备案;

6.遗失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或来历凭证的,车辆所有人需当场填写车辆来历承诺书。注意:提交的资料无效、涂改或与车辆不符的,改变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结构、构造或主要技术参数,或加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装置的(如加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遮阳棚、遮阳伞等),不予办理登记备案。2022年2月1日起,对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一律停止备案和号牌核发。

■ 登记备案范围

(一)国标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即: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的电动自行车。在2021年7月31日前购买的,于2021年7月31至2022年2月1日期间,到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办理登记,免费领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自2021年7月31日起,新购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须在购车之日起15日内办理登记。(二)“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最高设计时速、整车质量等其中一项超过电动自行车标准限值要求,或没有脚踏骑行功能),且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外的电动二轮车,于2021年7月31日至2022年2月1日期间,到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办理备案,免费领取有效期至2024年5月的临时号牌,有效期满后,号牌作废,禁止上道路行驶。

(三) 临时号牌只是“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上路通行的标识,不作为区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依据。

(四) 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到营口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牌证,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五) 所有燃油车辆不予登记备案。

(六) 每人最多可登记备案3辆电动自行车,单位因实际需要使用的除外。

(七) 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纳入本次登记备案范围,如予以登记备案,将另行通告。

■ 登记备案地点时间

(一) 站前区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站前区东风路16号 中国移动广顺达营业厅(大润发超市对面)

(二) 西市区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新兴大街西21号 中国移动通惠门营业厅(通惠门市场对面东行50米)

(三) 为满足市区以外电动自行车主登记备案需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还将在县(市)区范围内增设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市民可通过微信搜索“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平台”公众号查询办事网点。

(四)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日

每周二至周日

8:30—11:30

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