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激发金融保险属性,促进科创企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注重科技创新体系构建
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市的实施意见》《营口市科技强市工程(2017-2020年)实施方案》和《营口市推动科技创新十项政策》等政策文件,极大地调动了全市的创新创业热情。2019我市创新创业大赛,共88户科技型企业报名参赛,吸引了17户科技型企业落户营口高新区,累计注册资金达13201万元。经省科技厅批准,同意我市承办辽宁省创新创业大赛新材料行业赛。
注重科技型企业培育。聚焦我市重点产业,有针对性地吸引和培育带动能力强和关联效应突出的科技型企业,通过优化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资源按照市场机制与其他创业主体协同创新,形成以科技型企业为核心,辐射带动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产业创新生态群落。一是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培育的宣传力度,通过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的申报诉求做好优惠政策的宣传及服务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科技型企业的认知度。二是组织各市(县)区、园区继续挖掘有潜力的企业,并有针对性地做好业务指导工作。三是加强对科技型苗企的辅导,按照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不同的发展程度,采取相应的服务措施。截止到目前,我市高新技术企业20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注册220户,重点分布在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四是2020年1月份,市金融发展局代市政府先后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营口市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星火计划”实施方案》、《营口市企业改制上市新政10条》等文件。以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坚持股改与上市并重,境内上市与境外上市并行,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并举,多轮驱动,多管齐下,努力开创企业上市新局面。
二、注重支持保险企业发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由银保监会牵头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已于2019年12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于近期由多部门联合印发。《意见》中强调要不断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梳理完善保险监管政策,加快推进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市场格局。此外,我市已先后出台了《营口市金融创新奖励办法》(营金发〔2019〕28号)、《营口市支持金融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施方案》(营政发〔2019〕7号)、《营口市金融工作创新指引》等政策文件,积极引导金融工作创新,支持保险服务社会经济。对推动科技自主创新、便利中小企业融资等领域贡献较大的企业,通过创新奖励办法评定后,主创团队可获得5-50万元奖励。
我市积极推动科技金融发展,依托政务大数据技术开展金融创新,深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针对银企供需信息不对称、不透明、不完整以及资金、期限错配等客观问题,由“政府搭台、数据联线、银企唱戏”,结合实际创新性在自贸区营口片区(高新区)搭建了营口市“金小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线上精准对接、信用信息服务”为架构,平台可以帮助企业对接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各类金融服务资源,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同时,平台还可以为金融机构提供准确的企业信用评估,对企业进行多维度的风控分析、监测,从而有效提高资产质量,降低经营风险。截止2020年5月29日,平台实现放款额9.5亿元。
三、注重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力我市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高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解决企业创新创业阶段的资金瓶颈。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基金等政策性资金支持。2017年,我市2户企业获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立项,获直投资金2000万元。二是政府不定期组织召开保险业座谈会,共同商议研究探索“银行+保险+政府”的合作模式,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具体办法,鼓励引导保险机构将保证、信用等险种落地营口,支持当地实体企业发展。三是高新区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的“助保贷”和“专利贷”业务,为轻资产科技型企业有效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四是支持实体经济与金融业发展,引导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与营口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金融港”投融资研讨会暨项目对接会,来自国内金融投资业的知名专家学者、省内外基金公司、各地优秀企业家参加对接活动,在共商、共建、共享中推进“金融港”建设。
营口市金融发展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