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金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精神文化家园”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十八大以来,国家加大对文化工作的重视,加大了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近年来,我市申请上级资金进行农村文体广场建设,已投资770余万元,建成农村文体广场近160余个,并安装体育健身器材。此外,为了方便文体广场活动的开展,我们为我市的200余个行政村配发了拉杆音响。
二、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为了保证文化全民共享,我们积极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将精彩的节目送到老百姓的田间地头,让大家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文化惠民演出不仅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也宣传了我市特色文化品牌,发展了文化产业,也增强了我市居民的文化自豪感!
三、通过绩效考核,提高基层对文化工作的重视
2020年开始,我市将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基础设施纳入到政府对乡镇绩效考核中,通过绩效考核,提高基层对文化工作的重视。要求每个行政村每年开展文化活动1场,根据上级投入和年度任务,设定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通过量化分解工作任务,使基层明确文化活动开展任务,明确文化设施建设管理要求,进而达到对文化工作重视的目的。
四、利用节庆等时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根据群众文化需求,结合我市文化工作特点,充分利用节庆等时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加大文旅融合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从而提升城乡居民的参与度,进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日后,我市将继续加强盖州文化建设,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注盖州市文化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盖州市文化事业更好的发展。
盖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