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领导 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扎实推进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我办组织有 关成员单位及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推进营口港口型国家物 流枢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务必抓好落实,取得实效。
推进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9月,我市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成为目前东北地区唯一一家国家物流枢纽。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以下简称“营口枢纽”)位于“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陆海衔接处,是我国跨区域内贸集装箱多式联运和北粮南运的核心组织枢纽,是中欧班列陆海联运的集结组织中心,是我市发展枢纽经济、服务东北亚发展的核心载体。进一步加强枢纽建设对营口提升东北地区物流服务水平、促进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营口枢纽建设工作, 今年3月11日,市政府召开“营口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推进会”。 总结了前一阶段枢纽建设工作情况、梳理了枢纽建设存在的问题, 明确了下一步枢纽建设工作思路。会后,按许桂清市长指示,为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形成“体制清、任务明、节奏快” 的良好工作环境,进一步推进营口枢纽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和“一带一路”建设、新一轮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 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国家物流枢纽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明确营口枢纽建设思路,完善枢纽服务功能,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枢纽经济,服务东北振兴,推动形成辐射东北亚特色物流全产业链高度集成和创新发展的新高地。
(二) 主要原则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多元合作” 的建设模式和“分工明确、优势互补、梯度协调”的运营管理模式, 围绕《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加强顶层设计,鼓励模式创新,努力实现营口枢纽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把着力点放在发展枢纽经济上,坚持规划引领,围绕完善枢纽功能、产业集聚,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加快构建物流产业链,提升营口枢纽服务能力,集聚枢纽经济新动能,带动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 总体目标
一是高质量完成营口枢纽建设。以《建设方案》为基础蓝本, 高质量地完成营口枢纽的各项建设任务,将营口枢纽打造成国家物流枢纽网络中的排头兵和示范区。促进生产要素集聚,为企业做好服务,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运营,到2022年,营口枢纽内的物流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建设方案》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实现。
二是带动枢纽经济的发展。充分利用枢纽建设契机,整合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营口枢纽功能。到“十四五”末期,带动开发区、自贸区、盖州市、大石桥市等进一步完善物流体系,枢纽拓展区域建设完成,功能完善,与枢纽形成联动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工作分工
(一)加强规划引领作用,构建功能齐备运转高效的物流网络。
开展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结合营口枢纽建设方案,统筹编制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围绕营口枢纽,全面构建全市物流业 发展布局,充分发挥枢纽经济效益,形成以营口枢纽为核心,多点支撑的物流发展新格局。要把营口枢纽作为整个物流规划的龙头和核心,将建设营口枢纽及发展枢纽经济纳入营口市“十四五” 规划和新一轮物流产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物流与旅游产业中心,配合单位: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发挥属地政府作用,搭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鲅鱼圈区政府要承担起营口枢纽综合物流服务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好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搭建工作,强化要素保障, 推进枢纽项目建设,并以枢纽建设为契机,整合港前资源,推进枢纽内外相关区域的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展、完 善营口枢纽功能,为产业集聚奠定基础。要围绕拓展枢纽功能、 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提出建设方案,注重以营口特殊的物流成本优势,带动开放和商贸流通,促进加工制造等相关产业的落地和发展,真正形成港区联动,港产城一体化发展的良好局面。鲅鱼圈政府要进行充分调研,依据枢纽建设情况,结合区域内物流发展状况,科学合理地做好物流产业链规划。为枢纽服务产业和企业提供定制化、一体化供应链解决方案。将先进装备制造业与物流产业全面融合,提升发展国际商贸业,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形成以营口枢纽为核心引领并服务带动的全域产业共生共享 共赢新模式。到2022年,推动营口枢纽《建设方案》中综合物流服务区内的所有项目按期建设完成;到“十四五”末期,进一步拓展枢纽功能,形成枢纽、产业、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新局面。(牵头单位:鲅鱼圈区政府,配合单位: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全力提升枢纽运营能力。
营口枢纽海铁联运区建设主体为营口港务集团、运营主体为辽宁沈哈红运,要加快营口港中俄国际集装箱物流园等海铁联运区项目建设,着力提升鲅鱼圈港区内综合运输枢纽的服务能力和运营能力。促进与营口枢纽要素禀赋相适应的冶金、装备制造、钢铁深加工、石化、农产品加工、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促进东北粮食主产区和老工业基地相关要素在营口枢纽的大聚集、大流通、大交易,深化大宗商品物流嵌入营口枢纽服务系统,适时地采取自营或者合作等方式来扩大与相关的优质 企业、行业协会机构开展跨行业、跨地区的业务合作,开展多式联运一体化战略共享,提升枢纽功能。枢纽实施主体、运营主体单位要主动加强货源的市场开发,与船务公司、铁路各货运中心 密切合作,开展全程物流;发挥多式联运、海铁联运优势,降低全程物流成本。同时,将东北的海铁联运网络和相关船务公司的海上环节打通,对接物流网络,使物流大通道更加便利化,更有实际可操作性,开辟更多联运线路。在东北地级市实现物流节点全覆盖,营口枢纽一东北地区班列线路达到130条,海铁联运量增长15%。鲅鱼圈区政府要主动对接营口港务集团、辽宁沈哈红 运,做好项目服务、跟踪、调度、协调等相关工作,强化要素保障,发挥属地政府作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鲅鱼圈区政府、营口港务集团、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配合单位: 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开展枢纽经济产业链招商,强化项目建设。
围绕发展枢纽经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围绕上下游相关产业和分工协作的关联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发挥营口枢纽辐射作用,推动营口制造业供应、生产和销售链条进一步延伸与完善。 要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从政策争取、资金支持、规划调整、搬迁补偿、招商引资以及后续运营等各方面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社会投资与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物流与旅游产业中心,有关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加快联动发展,形成完善的物流体系。
开发区、自贸区、盖州市、大石桥市等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物流体系,加强营口枢纽3.16平方公里以外的拓展区域物流领域相 关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枢纽功能,与营口枢纽形成联动发展。 以自贸区为引领,着力建设自贸区、营口枢纽、重点园区协同发 展平台,进行产业合作,逐步探索与营口枢纽联动发展路径。结合营口市获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契机,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拓宽国际物流方式。(牵头单位:市物流与旅游产业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配合单位: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推进组”,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枢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营口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枢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 能分工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形成“组织体系明确、实施路径清晰, 保障工作有力"的枢纽建设体制机制,举全市之力,支持营口枢纽建设。
(二) 加强与辽港集团合作
由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与辽港集团、营口港务集团合作。建立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保持常态化沟通协调,落实各项建设任务。
(三) 加强调度分析
通过跟踪分析营口枢纽建设、运营和发展情况,实行季调度、 年总结工作制度,有效、有序、有力推动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发展,为国家物流枢纽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 加强督导考核
将营口枢纽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相关县(市)区政府、各相关市直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中,按各自责任分工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加强督促指导,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将营口枢纽建设情况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及市委、市政府。
(五)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新闻媒体重点对营口枢纽建设、改革创新举措、重大项目进展、招商引资成效、资金政策支持等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全市上下抓枢纽建设的浓厚氛围,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和舆论导向。对破坏营口枢纽建设营商环境,不作为、不担当等行为进行曝光,强化社会对营口枢纽建设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