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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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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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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属地大队、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环境整治和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辽住建城【2020】6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市住建局领导的安排部署,支队将于即日起至6月末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疫情防控打造良好的环境基础,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及国家、省、市相关部署要求,要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增强忧患意识,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把上级相关决策部署抓实抓细,落实到位,做到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两不误,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

二、 重点工作

根据近期市住建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此次整治行动主要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垃圾清理工作。对城区内现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渣土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逐一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并汇总上报。由市维护集团统一进行清运,彻底消除城区内各种垃圾堆放物。在垃圾清理完毕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形成的原因,提出长效管理的对策和方法,设置适当的设施和标识,防止在原址再次形成垃圾堆。此外要加强巡查,发现在疫情防控期间肆意倾倒垃圾的行为要严厉查处。(时间要求:2020年3月末之前完成)

2.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对市场、商圈周边要加大巡查管控力度,防止商家出摊出槽、占道经营,及时清理流动商贩、流动商车,坚决不让占道经营为人群聚集创造机会,减少病毒传播的路径,确保市容环境整洁,道路通畅。

3.市容乱象整治工作。根据春节过后市容市貌的实际情况,清理街路两侧商家乱贴乱画、宣传品;拆除乱拴乱挂、灯笼、条幅、晾晒;清运乱堆乱放破沙发、桌椅板凳等物品;治理临街修车点店外修车、洗车点店外洗车、铆焊点店外加工等行为;治理废品收购点影响市容观瞻的情况,确保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不准出现废品堆积的现象。

4.环保整治工作。结合环保工作相关要求,继续做好对砂石料场、油烟排放等管控和查处工作,由于近期餐饮行业还没有恢复经营,所以整治重点主要在规范砂石料场上,对证照不齐全、占地不合法、对周边影响较大的沙石料场要坚决取缔,对确定可以保留的沙石料场进行规范,加高围挡、用苫布遮盖等,使之达到市容和环保管理标准,力争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良好的大气环境。

5.破损广告牌匾、建筑施工围挡和灯箱整治工作。对现有的广告牌匾、建筑施工围挡和灯箱等设施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对陈旧、破损、有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设施要做到该维修的维修,该更换的更换,该拆除的拆除,从而实现规范、美观、安全设置。(时间要求:2020年3月末之前完成)

6.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环境整治,对于之前几项整治内容中凡是位于校园周边的更要加大整治清理力度,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开学期间的环境保障工作,为学生顺利开学助力。(时间要求:2020年3月末之前完成)

7.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保持去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结合属地县区的工作安排,及时清理整治老旧小区内的私搭乱建,全力配合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8.售楼处清理整治工作。对市内21处售楼处的基本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对超出审批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等确实存在问题的售楼处要尽快完善拆除所需要的法律程序,到期立即拆除。

9、占压燃气管线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在2019年占压燃气管线违法建设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对剩余164处占压违建进行整改拆除,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和对已整改占压违建回访,确保整治工作不反弹。

三、 工作安排

1.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治行动有效推进、顺利实施,支队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行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组  长:侯明义、卢学功

副组长:杨丽萍、李爱军、张  伟、朱  健、霍红岩、

刘砚力、王  飞

成  员:崔朝辉、高胜章、沈元烈、汪  勇、梁  威

邹维刚、孙良茂、王福振、刘绍义、张志鹏

支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容大队,办公室主任:沈元烈(兼)。

2.任务分工

各属地执法大队:作为此次整治行动的主力军,负责具体落实本辖区内的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市容大队:负责对各属地大队垃圾统计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协调市维护集团与各属地大队对接做好垃圾清理工作;负责对各属地大队的占道经营、市容乱象、广告牌匾、校园周边等整治工作做好监督、检查、协调、指导。

规划大队:负责对各属地大队的破损施工围挡安全隐患排查、动迁场地内的垃圾清理、老旧小区拆除私搭乱建、售楼处清理整治工作和占压燃气管线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

指挥中心:及时受理、转办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电话投诉、举报;负责对各属地大队的环保方面的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

督察大队:负责对支队各部门在此次整治行动期间的履职尽责情况、人员在岗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做好此次整治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整治行动中的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其他科室、大队:根据部门职责,保障日常工作有序开展,相关人员待命,支队将根据整治工作的实际需要随时抽调。

3.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抓好落实。支队此次开展的整治行动是全市防疫总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各部门必须要提高认识,按照整治内容和要求,垃圾排查要做到全面、准确,不重不漏,边排查边清理,要督促清运垃圾的车辆采取加盖苫布等防护措施,防止沿途洒漏,污染路面的情况发生;市容市貌整治要及时到位;认真完成各项清理整治任务,力争2020年环境整治工作开门红,为全年工作打好基础,也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最终胜利做出应有贡献。

二是落实责任,文明执法。各部门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立足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在整治过程中,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杜绝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坚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此次整治行动期间不允许出现任何负面新闻。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开展多角度、多平台、多层次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整治工作进展及成效。通过宣传引导,改正商家不良陋习,提高市民文明素养,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和环境整治氛围,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贡献。

四是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属地大队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督察大队和业务大队要加强督导和检查。按照整治内容和整治时间进行全程跟踪检查;重点检查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和执法队员在岗在位、着装履职情况;对整治不到位,执法队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在岗或在岗不履职等行为进行追责,确保整治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是做好防护,确保安全。整治活动要本着疫情防控和整治工作两不误的原则,切实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防止感染。

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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