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深化政务公开,助力决战决胜。权威解读政策,回应民生关切。欢迎收看第十九届5.15政务公开日特别节目,政务公开面对面,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区教育局副局长史栩鹏,今天我们来一起了解关于学生资助政策优化调整的相关问题。请问史局我们这次资助政策优化调整目的是什么?
史栩鹏: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此次优化调整,旨在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负担,保障其接受教育的权利。
主持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及高等教育等阶段相应资助政策是什么,资助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史栩鹏:学前教育阶段资助对象是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儿童,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残儿童,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以及单亲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与当地儿童享受同等待遇。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标准是城市幼儿园每人每月200元,农村幼儿园每人每月100元,全年按12个月计算。保育教育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标准是寄宿生小学1250元/年/生,初中1500元/年/生;非寄宿生750元/年/生。
普通高中阶段可以享有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政策、孤儿免住宿费等相关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由原来的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
免学杂费政策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免学杂费资助标准根据辽价发【2016】23号、营发改收费【2016】154号文件规定高中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直接减免学费。
孤儿免住宿费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孤儿学生。孤儿免住宿费资助标准是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由原来的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主持人:困难家庭学生还可以享有什么政策?
史栩鹏:还有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贷对象是符合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指向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放贷标准是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同时,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
主持人:对今后的资助工作有什么打算?
史栩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资助走访工作,做好资助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更深入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和实施效果。同时我们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做到公平公正,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主持人:非常感谢您的详细解读。教育系统不断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大资助力度,提高资助水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足额领取补助,顺利完成学业。我们看到了鲅鱼圈区教育局对此项工作的努力,实现了资助政策覆盖全区,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在此也提醒各位学生家长,若家庭存在生活困难情况,可随时拨打我局咨询电话0417-6256242,我们将第一时间讲解相关资助政策。
本期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观众的关注,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