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口市参保人异地就医临时外出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答:1.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三级医院1750元,二级医院1250元。
居民医保:三级医院1750元,二级医院1250元。
2.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居民50%,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67%。
二级医院:居民55%,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72%。
二、有多种慢性病,是否能同时申请享受多种慢性病报销
答:不可以,根据《营医保发〔2023〕1号——关于印发《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患有多种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只享受一种病种待遇;患有多种门诊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可兼顾享受其中多种病种待遇;门诊慢性病与门诊特殊病待遇可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