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税务局相关政策高频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2026-05-15
信息来源: 营口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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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哪些企业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可以享受哪些加计抵减政策?

答: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在2025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制造业行业属性判定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类)。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2. 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答: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

3.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是什么?目前小型微利企业能享受什么类型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的,按实际经营期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什么类型企业?

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但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属于负面清单的行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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