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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十载立良法 创新担当促善治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十年工作综述

来源:营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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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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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镌刻奋斗足迹,立法护航城市发展。自2015年获批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营口地方立法工作已走过十载春秋。

十年立法路,硕果满枝头,法治初心映滨城。十年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中心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期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出台地方性法规17部,修改7部,制定地方立法制度18项,从基层治理的精雕细琢到烟火人间的温情保障,从文脉赓续的匠心传承到绿水青山的倾心守护,立法走过的每一步,都是循着时代节拍的精准落笔,更是带着民生温度的深情回应,为营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筑牢法治根基、注入法治动能、提供法治保障!

2015年,随着《立法法》修改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营口市迎来法治建设的“新起点”;同年10月1日,营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获得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开启了“立良法、促善治”的十年征程。

这十年,是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的十年。从保障民生福祉到护航经济发展,从推动城市治理到守护生态环境,每一部法规的出台都紧扣营口发展实际,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十年,是立法人坚守初心、匠心铸法、探索创新的十年。立法工作者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在立法机制、立法内容等方面不断创新,确保每一部法规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这十年,更是立法成果丰硕、法治保障有力、特色亮点纷呈的十年。十年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厚植地方立法特色,共颁布地方性法规17部、修改7部,制定地方立法制度18项,为营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让230万滨城百姓真切感受到法治带来的温度与力量。

坚持民主立法

汇集民声民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地方立法的根基在人民、动力在人民。十年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立法承载民意、回应民盼,在广听民声、广察民情、广汇民智的实践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提升立法质效。

获得立法权后,“先立什么法”成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面临的首要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目光纷纷聚焦民生领域,广大营口市民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看到立法项目征集后,积极来电、来函提出意见建议。经过反复论证、筛选,最终将民意最集中的《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营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确定为首批立法项目,做到了民有所呼,人大必有所应。

坚持民主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的赓续传承与坚定笃行。十年立法实践中,无数百姓的意见建议被纳入法规条文,成为立法为民的生动注脚。“真没想到我提出的‘中午不应该测温’的建议能写进条例,以后有立法建议咱还继续提!”西市区居民刘阿姨感慨道。此前,她通过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的“供热单位中午来测温,靠太阳晒凑室温达标”问题被《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采纳,规定了“供热单位不得在12时至14时现场测温”;在《营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中,市民张先生提出的“非遗要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让大家多了解营口的非遗文化,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的建议也被采纳;《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过程中,通过人大微信公众号发起文明礼仪行为投票活动,2000余名网民参与投票活动,公众参与立法的热情和积极性,为立法工作提供了动力和支持。

把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民主立法的重要载体,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将覆盖机关、村镇、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等领域的1个省级、20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精心打造成为收集社情民意的“前沿哨点”,切实打通了群众参与立法的“最后一公里”,让立法触角真正延伸到基层一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每月20日市人大代表都会走进基层代表联络站,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收集和征求基层群众意见,为立法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加快数字人大建设步伐,推进AI在立法领域的应用,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数字平台反映社情民意,让立法“直通车”班次更多、速度更快……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实践,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管法的法”——《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初步建立起基本的立法制度框架。此后,陆续制定立法咨询工作规则、立法听证规则、立法技术规范、立法协商工作意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领导小组“双组长”制度实施办法等。特别是2022年,在全国率先出台的《关于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定》,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民生领域立法、畅通基层沟通渠道等十个方面,提出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措施,为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听取群众意见、体现群众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提供了制度遵循。2024年,在全省首个作出《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推动全社会学习贯彻地方性法规,确保地方性法规从“纸面”走向“地面”,为护航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高度重视立法协商工作,积极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作用,建立立法专家库、决策咨询专家库,为高质量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建立立法后评估工作制度,定期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加强和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实落地、发挥实效。

坚持以民为本

破解民生痛点,增强百姓福祉

民生无小事,每一件都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立法为民”作为根本遵循,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坚持以立法这把“钥匙”,破解民生发展中的“难题”。

用水安全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头等大事”,直接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保障市民安全用水,2016年,在全省率先制定《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营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两部“水法规”。前者从工程建设、设施维护、供水保障、用水规范到法律责任,构建完整制度体系;后者围绕水源保护区划定、分级管控、监督管理构建全链条防治体系,切实把污染隐患阻拦在源头,为市民饮用水安全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火墙”。

每到冬季,供暖问题就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其中供热不达标的问题曾一度成为投诉的首要问题。2017年,《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出台,明确法定室温标准,建立多层级测温与退费机制,禁止供热单位间歇供热、低温运行,对百姓相关投诉要求管理机构12小时内响应,让百姓遇“冷”有处诉、测温有标尺、不达标能退费,全链条保障群众权益。《条例》实施后,市民冬季“暖屋子”的满意度逐年攀升,更多百姓在寒冷的冬季感受到了来自法治的温暖。

面对“找保姆难、找好保姆更难”的困境,2021年,制定东北地区首部家政服务地方性法规——《营口市家政服务条例》,通过分级体检、持证服务、建立信息平台等举措,解决用户找家政怕“坑”的顾虑,通过休息权保障、培训补贴、社保支持等规定,解决服务人员“权益无依”的困境,通过员工制扶持、社区网点建设,推动行业从“散乱差”向专业化、规范化转型,突出“刚性约束”与“柔性扶持”相结合,切实以法治之力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推动家政服务行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坚持以兴为要

激活振兴动能,护航经济发展

营口作为东北地区民营化程度最高、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城市之一,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60%的固定资产投资、81%的地区生产总值、82%的税收,提供了90%以上的就业岗位,是撑起城市发展的“经济脊梁”。为给民营经济“撑腰鼓劲”,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破题,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2023年11月1日,在营口第三个“民营企业家日”当天,《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制度创新”,聚焦“准入难、融资难、转型难”等突出问题,在资金支持、用地保障、融资便利、人才服务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为保障《条例》发挥实效,营口市政府相继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配套文件,构建起“法规+政策”的保障体系,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立足企业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法规作用,切实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卫东指出。2025年,根据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让政策更贴合企业需求、保障企业发展。十年间,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主板挂牌上市,辽宁希泰科技有限公司从默默无闻的小厂发展成为中国电路设备关键零部件龙头企业,辽宁东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跻身中国出口绿色包装制品行业翘楚之列,投资5.5亿元的辽宁金天马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汽车核心零部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在营口顺利落地……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将营口作为“投资兴业的热土”,民营经济这张“金名片”在营口愈发闪亮。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2024年11月8日,沿海经济带六城市人大常委会在大连签署《协同立法工作框架协议》,并就共同作出《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达成一致,为推动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携手并肩、共同发力。为确保协同立法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卫东带队相关专委会、人大代表、政府部门赴大连、葫芦岛、锦州等兄弟城市开展海洋经济专题调研,不仅带回先进经验,更带回“问题清单”“合作构想”,在协同立法的道路上留下“营口人大行动”的清晰轨迹。

坚持以城为脉

化解治理难题,提升城市品质

城市治理是保障城市功能有序运转、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曾几何时,几桩“老大难”问题一直深深困扰着营口老百姓——街角巷尾锈迹斑斑的“僵尸车”一停就是数月甚至数年,商户门前划定的公共车位上,私放杂物、私设地锁将公共资源圈为“自家地盘”……为破解城市治理“顽疾”,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为“手术刀”,推动城市治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让滨城既有“颜值”更有“秩序”。

2019年,《营口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出台,将“僵尸车”清理、公共区域私设障碍物妨碍停车等解决方案写入法规。为让《条例》落地,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主城区施划停车泊位5万余个,清理地桩地锁等5000余处,查处违法停车15万余件。202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营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堪称城市治理的“精细手册”,明确建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市容环境卫生监督员制度,细化早夜市管理、施工扬尘控制、户外广告设置、禽类饲养等方面的管理措施,推动城市面貌与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将10月26日定为“营口市环卫工人节”,给城市“美容师”们一份专属的尊重和关怀。

针对百姓关注的物业管理问题,2019年,制定《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收费标准、擅自占用小区公共区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等问题作详细规定,明晰物业管理中模糊不清问题。立法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在4个县(市)区举行了4场立法听证会,组织业主、物业、居委会“三方对话”,150名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真正让群众在立法中当“主角”,切实用制度破解“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的堵点。

2019年,由市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的首部实体性法规——《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聚焦机关、校园、窗口单位等重点领域,建立“正面激励+负面惩戒”机制,明确了鼓励与倡导文明行为的措施,对不文明养犬、道路交通违法等行为进行治理。《条例》实施后,营口市组建多部门联动执法队伍,开展“文明营口”专项行动,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发生率逐年下降,市民文明素养显著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焕然一新。

2025年,营口市成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捧起这块承载全市人民期盼的“金字招牌”,这份荣光背后,是城市建设的持续发力,是管理工作的精益求精,也是立法推动城市治理升级、让文明从“愿景”变为“实景”的生动见证。

坚持以文为魂

传承历史根脉,激发文化活力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根”与“魂”,是城市的精神标识和宝贵财富。唯有守护好历史文化,才能留住城市“记忆”、保持城市独特魅力。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为关键抓手,筑牢历史文化保护屏障,让营口的古老文化在新时代焕发生机。

营口辽河老街是东北最早、保存最完整的港口历史文化街区,是营口历史文脉传承之地,承载着营口百年港城的记忆。为保护好、管理好、开发好营口辽河老街,2020年,制定《营口市辽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对街区的建筑修缮、业态管控、环境维护等方面均提出明确要求,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老街的保护、推动老街的发展。“以前担心老街会变样,现在有法规保护了,咱这心里踏实多了。” 土生土长的老街居民王阿姨的话,道出了营口人的心声。如今的营口辽河老街,满眼是故事、处处见底蕴——31处百年近代建筑与12处仿古建筑并肩而立,砖缝里都藏着时光的印记;老世兴银楼、泰顺祥茶楼等一众传统老字号在坚守中焕发现代活力,让老品牌与新潮流温柔交融;评书、相声、传统戏曲时常萦绕于老街上空,伴着青砖黛瓦间升腾的市井暖意,将浓浓的人间烟火气送到每个人心间。

2024年,全省首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在营口落地,从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从建立代表性项目名录,到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营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围绕“护”得好、“活”起来、“传”下去出台多项举措,推动非遗保护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走得更稳、行得更远。《条例》起草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与政府部门联合调研、联合起草、联合论证,充分发挥了立法主导地位和作用。目前,营口市拥有各级非遗项目122项,皮影戏、面塑、剪纸、刺绣等项目走进景区、校园、社区已成为常态,15家非遗工坊和3条非遗主题旅游线路更是吸引了众多游客流连营口。

“当非遗的价值得到认可,非遗的传承有所保障,非遗项目与旅游发展等多业态实现深度融合,那么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便真正具象化了。” 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的这番话,深刻道出了人大以法规赋能非遗保护、使其在传承中焕发持久活力的殷切期望。

坚持以绿为基

守护生态底色,绘就宜居画卷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蓝天白云是百姓对生态环境最朴素的期待。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将守护生态环境作为履职的重要内容,以“最严立法”扎紧生态篱笆,让绿色成为营口发展的“主色调”,努力为全市人民绘就一幅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画卷。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守护市民头顶这片蓝天,2019年,制定《营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过“施工工地视频监控、运输车辆卫星定位、重点企业在线监测”等科技手段,实现“污染源可追溯、监管可实时、问责可落地”。其中,对违法行为“按法定最高上限处罚”的规定,彰显出用“最严条款”为百姓守护一方蓝天的决心。2020年,制定《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针对营口大辽河等主要河流的生态敏感性,划定“大辽河等6条干流1公里范围内禁建化工园区”的刚性红线;结合港口城市属性,细化船舶污染物接收、低硫油使用等管控措施,解决沿海城市特有的水污染问题。

“水资源关系到千家万户,‘依法治水’是营口人大的职责所在,我们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做好‘水文章’、答好‘履职卷’……”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卫东强调。地热水资源是营口市的特色资源,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2022年,《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出台,从勘查、开采、利用到监管、保护全链条入手,构建地热水资源“最严格保护”制度体系。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大规模执法检查,通过精准排查政策落地中的堵点难点,及时纠偏、推进整改,切实形成 “立法——执行——监督——优化”的治理闭环,有效保障了地热水资源的科学开发与长久利用。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2022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出台,通过“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监督管理”全链条体系构建,引导居民树立环保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共建宜居、绿色、美好家园。立法过程中,法规起草组深入垃圾处理厂、住宅小区广泛调研,通过“社区调研——立法联系点征集——专家论证”三级联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准确把握矛盾焦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如今,营口市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率稳定在87%以上,8个国考断面优良水质达100%,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这一系列成果、一系列转变,让营口市的生态底色更加鲜亮,宜居滨城的魅力持续彰显。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步履不停、干劲不减,聚焦人才“引育留用”、养老服务保障提质增效等关键领域精准破题、靶向发力,高质量推进《营口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营口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两部《条例》将陆续出台,为地方立法再添新成果,续写护航人才发展与民生保障新篇章。

站在2025年的时间节点回望,十年立法实践深刻启示我们: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立法与党委决策部署、与全市中心大局同心同向、同频共振,这是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

——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以百姓急难愁盼为立法导向,让群众参与立法、受益于立法,让每部法规都接地气、载民意,这是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社会治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确保精准立法、靶向施策,这是立法工作的关键路径;

——必须坚持创新驱动,不断完善立法机制,补齐工作短板、夯实立法根基,提升立法质效,这是立法工作的基础和活力源泉。

站在新起点,迈向新征程。展望下一个十年,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中国式现代化营口实践新要求,回应百姓美好生活新期待,努力奋进、探索创新,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实举措提高立法质效,为更高水平法治营口建设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营口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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