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秋冬季和春耕前秸秆露天焚烧时有发生,2020年4月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数高达1900余个,导致全省 PM2.5浓度同比上升10 微克/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有效减少秸秆露天焚烧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增加秸秆离田储运站建设,除保护性耕作试点项目外,提高秸秆离田率。
(二)严格落实三级网格值守制度,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三)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秸秆视频监控设施等加强秸秆火点监控监测,运用好科技手段,实现火点防控高精度、高效率。
(四)开展以综合利用与秸秆露天焚烧管控为重点包片督查,对秸秆离田不到位、收储不及时、露天焚烧管控不力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大督查力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及综合利用责任。
(五)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将管控政策宣传到田间地头,营造禁烧舆论氛围。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有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一是印发《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营口市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营口市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验收工作方案》,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明确了目标任务;二是坚持高位推进,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三是强力推进秸秆离田。印发《关于开展秸秆还田和离田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地区秸秆还田和离田督导检查,聘请第三方环保管家开展秸秆离田还田暗访检查,并对全市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排名。截至2021年底,我市共计划实施秸秆还田43.76万亩,,还田任务完成率为100%。我市计划实施秸秆离田面积89.89万亩,,离田任务完成率为100%。
2.严格落实网格值守制度,2021年年初更新责任联络网格清单,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各级政府积极落实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夯实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并成立巡查组,严密组织日常巡查。严防田间、垄沟、地头、果园、苗圃的秸秆、杂草和枯枝败叶焚烧。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市级督导巡查,强化国家省市举行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高速公路、铁路、国道、机场及主城区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重点监管。2021年共出动935车次、1985人次,巡查路程约25770公里。
3.利用多种科技手段助力秸秆禁烧管控,卫星平台推送+无人机巡查+高空视频24小时监控+现场全域巡查,实现了“空中巡查+地面巡查+高空视频监控”,做到了“人防+技防”,及时制止并扑灭火灾45起。
4.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印发实施了《关于做好2021—2022 年度营口市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通知》营蓝天办发〔2021〕84号),要求县区政府认真落实秸秆责任制,严格遵循工作部署,着力压实责任,高质量地有序推进管控工作,高质量抓好落实。营口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秸秆焚烧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紧盯国家卫星平台,对平台推送的火点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核实情况,并加强秸秆焚烧管控责任追究,严格做到“有烟必查、查证必究,究必有果”,依据辽宁省秸秆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021年较2020年同期火点数有所下降;2021年全年全地区共通报批评37人、批评教育2人。
5.多措并举,通过两微一端、传统媒体、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在营口市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我市出台今冬明春秸秆禁烧工作通告。秸秆禁烧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实行全面禁烧,凡是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同时对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违法焚烧行为法律责任、举报电话设立情况进行了通告。并加强宣传引导公众,重要信息发布在全市禁烧微信群。各县区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镇街及村通过大喇叭、秸秆禁烧宣传车、张贴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将管控政策宣贯到田间地头,营造禁烧舆论氛围。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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