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辽宁省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贯彻落实工作,扎实推动我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委起草制定《营口市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按照《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号)要求,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6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11月26日,我委未收到相关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