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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来源:营口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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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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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及省、市有关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推动全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局牵头草拟了《营口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编制质量,自 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2月9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期内,收到企业及市财政局的反馈意见,省商务厅、营口海关关于跨境电商发展的相关建议并予以采纳,进一步修改完善,修改内容如下:

1.发展目标中,跨境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速保持25%以上;

2.重点任务中,第四条深化“特色产业带+跨境电商”融合中增加“联动我市农产品、海产品、柞蚕制品等辽宁优品品牌,不断拓展跨境出口产品品类与规模”。责任单位增加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市场监管局;

3.重点任务中,第六条打造跨境零售进口消费新场景中增加“打造‘保税展示+文旅+跨境电商’模式,支持企业在辽河老街、万达商圈等核心区域进行保税商品展示体验,打造多元化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增加市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

4.重点任务中,第七条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中增加“推动‘关、企、地’综合发力,开展常态化政策指导,帮助企业精准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增加各(县)市区政府、自贸区管委会;

5.重点任务中,第八条构建高效办税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增加各(县)市区政府、自贸区管委会;

6.保障措施中,第一条加强组织保障中,责任单位增加市农业农村局、市贸促会、市邮政管理局。

7.保障措施中,第二条强化政策赋能中,删除“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引导基金”。


特此说明 

营口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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