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根据市领导批示,结合我市实际,市司法局起草了《营口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经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并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各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调整,形成了《营口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结合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具体举措。
三、重点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六部分22项重点任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政治能力建设,着力抓好业务培训,开展执法岗位练兵,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常态化整治机制,加快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优化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积极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联合执法和协作执法。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突出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非现场”新型监管模式。
六是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保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权益保障和经费保障。
解读单位:市司法局
解读人:徐鹤
解读电话:665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