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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渔业船舶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草案解读】

来源: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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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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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渔业经济持续发展,渔业船舶数量不断增加,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渔业船舶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给渔业安全生产带来较大隐患。部分渔船船东、船长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通导设备使用不规范、船员配备不齐、证书证件管理混乱、违规作业等问题较为突出,传统的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渔业安全监管的需要。为进一步压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亟需建立一套科学、系统、量化的渔业船舶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和风险预警机制。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辽宁省渔港管理条例》《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

三、制定目的

通过实施记分管理,对渔业船舶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累计记分,并根据记分情况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能够有效增强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减少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管理职责。

第二章   记分周期与规则 (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了记分周期为年度内首次记分之日起一年。记分分值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 12 分、 9 分、 6 分、 3 分四个档次。   

第三章   记分情形 (第七条至第十条),详细列举了不同记分分值对应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

第四章   记分执行与风险管控 (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 明确了被记分渔船的分级管控措施, 规范了记分执行流程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明确了记分实施机构,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解读单位: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

解读人: 马亮

解读电话: 0417-295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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