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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建议》(第9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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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整合工作力量,明确部门职责

2019年3月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乡村振兴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国家电网营口供电公司等11个部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职责,确定了11项工作事项,制定了29个具体工作措施,确定了责任人、牵头单位,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2016年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以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委先后出台了《营口市扶持村级集体承包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营口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孵化工程方案》、《营口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营口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奖补资金股权量化的暂行办法》、《关于建立支持我市农村经济发展“专家人才库”的决定》、《关于印发营口市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专家人才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营口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奖补资金预算科目及有关会计科目使用要求的通知》等7个文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汇同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一步规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关制度。

三、组织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支撑

2019年3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营口市百名农业专家服务百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营组通字[2019]11号)的通知,开展了“百名农业专家服务百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专项行动”,市委组织部拿出人才专项经费、从涉农领域专家人才库中遴选百名“特聘专家”,与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无缝对接”,全程跟踪指导,当好项目保姆。同时,明确专家可通过技术入股等方式获得收益,进一步调动了专家主动服务经济项目的积极性。

四、开展村村联合,发展优势产业

今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辽组通字[2019]17号),推行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内容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或乡镇,结合区域发展定位和产业发展整体规划,探索多村联合、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政府定点帮扶和“飞地经济”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元化经营,实现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省财政厅下达我市62个扶持村集体项目。盖州市37个,大石桥市23个,鲅鱼圈区1个,老边区1个。什字街镇根据各村实际发展情况,选择11个村联合发展恒温库产业,通过整合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建成将对当地水果产业的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五、加强考核督查,实施激励措施

市、县两级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将加强对扶持村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定期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项目安排、建设管理、支持方式、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通报,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为了有效调动村干部带头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及市财政局正在组织制定激励办法,逐步完善村干部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效益挂钩机制,根据村集体经济当年经营收益及上年收益增幅情况,结合年度考核,按照一定金额比例给予村干部一定资金奖励。


营口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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