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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彻底解决学生补课费成为家长的沉重负担问题的建议》(第20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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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翠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彻底解决学生补课费成为家长的沉重负担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收到您的《关于彻底解决学生补课费成为家长的沉重负担问题的建议》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办理此项建议。

一直以来,营口市教育局严格落实党的教育政策,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探索、实践“提升学生学习效率,减少低效率学习时间;减轻学生家庭因补课问题的财务负担问题”的有效方式。2017年以来,营口市教育局出台了史上“最严禁补令”,对补课教师一经查实,作开除处理;同时,通过学校干部对教师的“包保制度”,压实监督管理责任。此外,还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加强校领导和教师的管理、教学能力;通过改革教师招聘和教师岗位聘任制度,激活教师队伍活力,多措并举、不遗余力地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营口市教育局在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上做出多种努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为学生和家长服务。通过两年来的不懈努力,上述措施已经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市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一、加大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工作力度

为坚决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市教育局先后出台了《营口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处理办法(试行)》(营教发〔2017〕45号)《营口市教育系统治理违规补课、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营教发〔2017〕49号),先后召开不同层面的宣传,部署大会4次。各学校通过召开教师大会、制定处理办法及整治方案、签订责任状,让广大在职教师知晓违规补课的严重后果。市教育局成立了市教育系统行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督导检查组以寒假、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作为重点整治的时间节点,对划分职责范围内教育行风问题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学校及重点教师进行重点督导和执法检查。从2017年至今,营口市全地区共有3名在职教师被开除,2名教师被解除聘任合同,5名教师被降低专业技术职务并调整工作岗位,1名校长被免职,3所民办教育机构被吊销办学资格,50余所民办教育机构被责令停业整顿。

二、多措并举,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紧紧围绕迎接新高考改革、新课程改革,推动全地区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全面推动普通高中三年攻坚计划的落实,促进全地区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的改善;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原则,先后组织行政管理人员、校长、研训员、学科教师分层次参加了国家、省、市、校四级培训,做到了新高考改革培训的全员参与和全覆盖;尖优生培养和高校自主招生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显著,积极组织开展普通高中优秀学生“冬令营”活动,组织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参加全国各重点高校组织的冬令营、学科营及研学营活动,设立了“营口市高校自主招生人才培养基地”,学生和学生家长参与热情高涨,家校联动再创佳绩。2018年全地区自主招生初审通过人数是2017年的2倍,2018年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学生人数激增,极大地提振了学生及家长的信心;2018年高考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相当于往年的一本分数线)上线率为27%,较去年增长3.62%;本科上线率为77%,较去年增长9.6%;600分以上有474人,较去年增加了224人。全地区各普通高中致力于教育质量提升,注重学校特色内涵发展,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被认定为辽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同时被遴选为辽宁省教学模式改革典型学校;大石桥市高级中学在特色高中实验校的基础上最终被认定为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其他各校也逐步形成了学校鲜明的特色办学风格。

三、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

为服务学生、服务家庭,充分发挥政府的公共资源服务功能,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资源,解除群众后顾之忧,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教育发展成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城区(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此项举措,在某种程度上也解决了学生放学即上“补课班”现象,为家长减轻了经济负担。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您的建议,下一阶段,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联合执法。推进建立教育、公安、综合执法、工商、人社局等单位的常态化联合执法制度,对本地区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规范其办学行为,对超范围经营、容留在职教师补课、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问题进行依法处理。对无证办学的非法办学点坚决予以取缔,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各中小学校落实违规补课整治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中小学校开展自查;对补课问题多发的小区、民办学校和群众反映补课问题多发的在职教师进行重点检查;对落实自查不力的学校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二)坚持疏堵结合。深入落实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在坚持家长自愿原则基础上,利用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鼓励教师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无偿的学习指导;探索将中小学校的教学资源向有需要的学生和家长开放的相关工作。目前,营口市教育局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7号)的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公办中小学校实施课后服务作出了明确规定,《通知》将于近期下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三)要求学校必须按教学大纲教学,不得组织对学生进行提前考试等,并对学校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总之,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竭尽全力解决学生补课费成为家长的沉重负担问题,为我市中小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教育事业多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本提案解答不合适、不周全的地方请您多多指教。

 

营口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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