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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建议》(第11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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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教育局历来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有专门科室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并完善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了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

一、完善了工作机制制度,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并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网格化、节点式的管理模式,确保全市各学校融入“定级、定格、定人、定责”的学校安全管理网格,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构建纵横交错、信息化、立体化的学校安全网格化动态监管体系。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切实按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完善了学校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实现全市教育系统各学校建立覆盖全员的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了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干部培训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对学校安全工作人的培训,有力保障了全地区学校安全工作有序、科学、规范化的工作模式形成。结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立了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线索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了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欺凌防治工作职责和分工,落实了防欺凌各项预防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处理欺凌事件处置程序,明确了具体流程,细化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带队督导检查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督、指导和工作考评,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二、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严格抓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做到有教案、有课时、有教师。强化教育部明确的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利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校安全教育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震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咨询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节对广大师生广泛以防溺水、防暴力侵害、用火用电、防意外伤害、交通安全、防范自然灾害为主题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完善了预案管理体系,建立了预案演练制度,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规定,要求学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幼儿园两月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广大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避险的能力。联系公安机关,通过开展派出所社区民警“走进校园、走近校园”活动向师生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用法意识、自我防范意识。

三、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校园内部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

狠抓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隐患治理,加强风险管控,做好学校内部保卫工作。据公安机统计,现排查化解涉校纠纷14起,排查消除安全隐患191处,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49处。加强“三防”建设,在“人防”方面,重点加大了保安人员的投入,按标准为学校配齐、配强了保安人员;“物防”、“技防”设施投入方面,全市各学校配齐、配全了防卫器械,校园重点部位均安装了视频监控,安装了与驻地公安机关联网的“一键式报警”装置,大部分学校门前配备了硬质防撞设施。与公安、综治等部门深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公安机关加强巡逻防控,严格落实重点时段“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工作要求。上放学时段,校门50米内范围内安排专门警力开展巡逻,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加大排查管控,公安机关深入社区、村组、家庭、出租房屋,对那些矛盾激化、心理扭曲、扬言报复社会、社区矫正对象和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闲散青少年等各类重点人员,落实社区、单位、家庭的看管责任,严防漏管失控、危害安全。同时健全校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实行滚动式排查、不间断整治,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市公安局明确了校警情“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估先处置、优先侦查”的工作要求,公开举报电话,及接收师生的线索反映同,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犯罪,坚持专案专人制度,全力确何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营口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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