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营口市委员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农村地区医疗废物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3年6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来,老边区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目前,我地区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已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一、部门联动,规范管理
区政府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区卫生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保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与市环卫处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书,村卫生室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市环卫处处置。市环卫处至少每2天到村卫生室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目前,我区共有村卫生室94家,医疗废物暂存点14处,其中路南镇6处,边城镇3处,柳树镇5处。各村卫生室与邻近暂存点均签订了集中贮存协议书。
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农村卫生室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落实管理制度分类收集并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及时收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区卫健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三、加强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区卫健部门和监督机构对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进行培训。通过微信、QQ、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提高医务人员的重视程度,规范医疗废物管处置方式。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的长效机制,公开卫健部门监督电话,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非常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