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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依法打击校闹,加强师生权益保护的建议》(第16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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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景虹、杨军身委员:

你们提出的《依法打击校闹,加强师生权益保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闹”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在社会上也造成诸多不良影响,社会各界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都高度重视“校闹”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始终把安全、合谐、阳光的校园环境作为工作目标。“校闹”中学校、教师往往是“弱势”的一方,确实需要采取措施、制定办法,形成防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既要保护学生利益,又要维护好学校和教师的正当权利。4月份省教育厅曾下发通知,对各地“校闹”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市教育局以此为契机,也对全地区进行了广泛调研,从调查情况看,营口地区近几年虽没有出现影响较大的“校闹”事件,但确实发生过师生矛盾、家校纠纷事件。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和义务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校闹”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一、加强源头管理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掌握教育学生的科学方法,避免教师在管理学生时的过激行为,不给“校闹”留有任何借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法律法律、心理健康、文明礼仪等方面的教育,并经常联系家长(监护人),强化学校安全管理,避免发生意外伤亡事件,从源头避免“校闹”事件发生。

二、建立并完善救助机制

做实用好校方责任险,让保险切实发挥经济保障作用,一旦发生学生意外事件,学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解决学校的财力不足和支付缺少政策依据的问题,可以极大缓解家校矛盾。

三、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完善、修订已有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流程,重点加强舆情应对。加强对舆情的认识,增强舆情风险意识,从而避免负面舆情的产生。当舆情已经发生时,应当采用正确的应对方式,尽可能避免舆情事态扩大,以降低舆情的负面影响,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治理机制

联合公安等部门切实履行“护校安园”职责,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对涉校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按市公安局工作要求,明确涉校警情“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处置”,对侵犯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快速出警,力争发现一起,破获一起。坚持专案专人制度,全力确保学校安全。

五、完善矛盾纠纷调处组织机构

进一步完善各学校矛盾纠纷调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将开展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作为校园综治工作中“维护校园稳定”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做到学校有排查台帐、工作记录等。协调社会第三方建立教师与学生矛盾纠纷处理工作情况,主要是加强与公安、法院、政法(综治)等部门联系,明确涉校警情“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处置”,坚持专案专人制度,全力确保学校安全。

 

 

 

 

营口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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