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属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规范管理的几点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好!反映出当前我市物业管理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对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我局对您的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拟采取以下4条措施,加强这方面工作。
一、与物价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出台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已委托原市物业处相关人员与市物业部门沟通协调,做制定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前期准备工作。由我局根据目前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收费标准情况分三个等级标准,然后由物价部门为每个等级确定收费标准。同时,每个等级收费标准要明确服务标准、服务内容,要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让广大业主监督执行。
二、根据辽价发〔2019〕31号《关于放开我省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中规定,住宅小区内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取消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目前车库是否收费主要依据双方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
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不断完善居民生活居住环境。
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为改善小区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我局已经在全市住宅小区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已经在格林山水城、恒大绿洲、丽景豪庭、东城天下、国宝一号等小区做试点,并取得良好效果和小区业主的认可。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城建中心物业管理部门将下发通知,要求物业企业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消毒处理,以保障业主有一个卫生健康的生活居住环境。
对于您的建议,我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尽快落实,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建设工作的支持及对我局工作的理解。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