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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关于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的建议》(第5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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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施工前对小区进行整体调研,避免资金浪费。在小区公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名称、资质、工期时间、工程质量保证期和监理部门应派驻小区的建议,提的很好,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具有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按照建办城函[2019]24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解决我市老旧小区房屋存在的“先天性”不足及房屋使用不善留下的隐患,进一步改善住宅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的提升,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要求,结合走访调研的实际,我局制定了营口市《住宅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实施方案》。各区政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和后续管理。现阶段正向申报国家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争取国家配套资金,纳入国家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将于2019年12月底前开工。

为确保我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程按计划完成,市委、市政府、各区政府、住建局和各相关单位都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主管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明确目标要求,落实责任和任务,并亲自到现场指导协调。住建局积极履行指导监督检查职能,组织人员精心编制了《营口市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导则》,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范围、施工标准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各区政府、区城建局、办事处、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三、老旧小区改造采取的重要措施

(一)协调电视台、广播电台、日报社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程进行广泛宣传。改造前广泛征求改造小区业主、办事处、社区意见。

(二)并聘用专业设计公司进行专业、因地制宜的图纸设计。

(三)各建设单位对改造小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改造项目内容、资金、开工竣工日期、监管部门等。

(四)小区改造工程实施公开招投标。由多部门机构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验收。改造结束后,送审计部门审计。

(五)各区政府和各专业公司针对各改造小区不同情况进行了沟通配合,为了避免重复施工,破坏小区改造成果,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施工程序,按顺序组织施工。在保证不影响业主生活的前提下,处理好交叉施工作业问题,能同步改造的同步进行改造,不能同步改造的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完成。

(六)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为了确保小区整治改造达到改造标准,各区政府责成专人负责工程质量,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和施工工艺,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施工改造过程实施全程监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建立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项目执行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

(七)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后续管理,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组织、社区具体负责、居民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或自治管理,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做好小区规费收缴,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管理走上正轨。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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