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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依托河长制发展‘河道经济’的建议》 (第9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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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陈伟提出的“关于依托河长制发展‘河道经济’的建议”的提案(第98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从水利角度研究分析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提到的“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作业,让群众了解河长制、主持河长制,通过实施河长制,实现河道的综合治理和管护,提高人们爱河、护河的意识,形成河道“全民共治”的氛围”建议

为了形成“全民共治”氛围,我局今年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建立我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公众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我市河长制工作动态,通过公众号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对河流管理保护进行监督和评价。二是招募河流管护志愿者参与河流巡查,探索设立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结合治理管理,把社会民间的资本也参与到河长制工作来,充分调动市民参与河流监督管理的热情,形成全社会共治共管水环境的氛围。 三是强化河长制的宣传工作。我们将与相关宣传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公众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二、提案中提到的“二是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河道非法排污、设障、采砂、采矿等行为,实现管理、治理、保护三位一体,推进河道的修复和保护,不断改善水资源质量”建议

按照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今年我局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河道监管:一是明确全市河道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具体位置,逐段明确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二是畅通举报投诉通道,将河道违法采砂、设障行为举报电话向社会公示,接到举报电话后会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三是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河道非法排污口的清查和处理。

 

营口市水利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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