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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着力打造沈大经济走廊加快形成高质量区域经济布局的提案》(第0559号)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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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

现就刘刚委员提出的关于着力打造沈大经济走廊加快形成高质量区域经济布局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区域协同发展取得的成果

(一)签订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城市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为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全面完成《辽宁沿海经济带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促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城市协同发展,2018年8月,经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六城市(以下简称“六市”)人民政府友好协商,制定《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城市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并共同签订了《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城市协同发展框架协议》。

(二)与盘锦市开展协同发展工作。两市充分发挥两市地理位置相邻、历史渊源深厚、产业关联性强的优势,率先就两市协同发展进行了深入对接、全面合作。

1.率先合作,共同签订《关于推进营口盘锦两市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10月,两市签署了《关于推进营口盘锦两市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已分别经营口市政府十六届第16次常务会议、盘锦市府八届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营政发〔2018〕25号、盘政发〔2018〕13号正式文件印发,由两市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落实。

按照两市协同发展实施意见,共开展27项合作内容。其中,近期合作:19项内容包括开展交通互联互通、河北小镇基础设施共享、建设廉租区和推进盘锦港10万吨级航道、共同争取将辽东湾石化产业基地和仙人岛石化产业基地纳入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推进物流业协同发展、协同建设东北地区期现货集散中心定价中心、建立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加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将辽东湾新区纳入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协同区、共享智慧旅游平台、开发特色旅游线路、建设汽车营地、构建人才发展共同体和人才流通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合作、共建“辽宁省临港经济校企联盟”和推进文化、体育资源交流合作等事项。长期合作8项内容主要包括推进通关一体化、共同开发鸭舌岛、加强两地联合对外宣传和营销力度、推动两市医保(新农合)互联互通、加强河流海洋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实现生态保护红线无缝对接等事项。对于这些工作,两市都已逐项压实责任,落实了合作牵头单位、市直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目前来看,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取得初步成效。辽东湾新区已复制营口自贸区五项制度创新案例;营口盘锦两市已开展石化产业协同发展;在人才流动、信息互通等方面建立了对口合作机制,搭建了信息交流平台;两市公交已在对方区域内设立站点,方便两市居民换乘出行实现互联互通;围绕红海滩国际马拉松和鲅鱼圈国际马拉松两项赛事,在赛事文化、赛事运营、赛事宣传等方面进行了深度交流;海关执法更统一,口岸通关环节的手续更简化,口岸通关的时间进一步压缩,效率大幅提高。

2.深化合作,共同制定《盘锦营口石化产业协同发展实施方案》。2019年底,营盘两市党政班子先后3次会商,就石化产业协同发展开展务实合作,共同研究制定了《盘锦营口石化产业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目前,两市共同以党政名义向省委、省政府上报协同发展报告。省委陈求发书记给予高度评价,批示:协调发展,方可共赢!时任省委常委、秘书长刘焕鑫同志批示:盘锦、营口市委、市政府推进石化产业协同发展,既符合经济规律,又符合发展方向,是落实中央提出的“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的生动实践,请省委政研室、省委财经办研阅。

协同发展共包括4项内容。

(1)协同推进炼化一体化全产业链格局。一是建立1+N产业规划体系,建立统一编制、共同实施的规划管理体制,统筹谋划石化产业协同发展规划体系。二是以盘锦辽东湾新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和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为重点,形成国内重要的丙烯、聚乙烯、聚丙烯和ABS生产基地。三是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产业统一布局、资源统一配置、原料统一优化、产品统一调整、市场统一开拓、人才统一共享。

(2)协同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一是推动现有企业合资合作,实现共赢。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双方大力发展“飞地经济”,围绕双方产业功能定位,抱团出海招商,分类推动产业园区开发和项目落地,实现利益共享。三是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实现原料互供、产品互补、管道互通,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3)协同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利用。一是有效利用现有港口资源及仓储设施,为及时供给、周转上游原材料及终端产品周转提供保障。二是积极争取完善港口设施。

(4)协同推进配套设施建设。一是加强盘营石化输送管网建设,实现两个石化产业基地原材料及产成品互供。二是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互联互通。三是加强海关通关一体化,加速实现两市口岸间互通互联。四是围绕科技创新、人才保障、金融服务、绿色环保、应急救援五个方面,加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下一步,两市按照《盘锦营口石化产业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协同发展取得实效。

(二)与锦州市开展协同发展工作。

为更好推进营口、锦州两市务实合作、协同发展,两市共同起草了《营口市与锦州市协同发展协议要点》(以下简称《协议要点》)。2019年6月,营口锦州两市党政领导在锦州举行了“锦州市与营口市协同发展协议签约仪式”。《协议要点》也分别经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由两市相关部门共同执行。

《协议要点》共包括13项内容。其中,近期推进工作9项,包括协同推进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建设;促进农业交流合作;推动石化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旅游业融通发展;推进两市人才交流;推进两市职业教育联动发展;推进文化体育事业交流合作;推进医疗服务区域合作;推动两市医保互联互通。长期合作推进工作4项,包括加大走出去力度;推动港口协同发展;开展“飞地经济”合作;加强两地联合对外宣传力度等内容。

为确保《协议要点》工作扎实推进,两市政府对协议要点进行了任务分解,逐条落实牵头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并建立会商制度、函商制度和引导社会力量形成两市行业或企业联盟,推动两市合作事项稳步实施。

目前,两市在复制营口自贸区五项制度创新案例、建立医疗体系合作关系、参加农产品各类展销会、推出两地经典的文化旅游产品和线路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两市还签订了旅游合作框架协议。

(三)营口鞍山拟开展务实合作。2019年8月9日,营口鞍山两市党政领导召开会议研究两市菱镁产业务实合作及协同发展工作,力争实现两市菱镁经济区高质量发展。拟通过建立融合机制、沟通协同机制、总量价格调控机制、统一服务机制等方式,在科学规划镁产业布局、加强政企合作、打造镁产业升级版、构建统一的市场价格机制,总量调控与环境保护同步,建立统一服务和监管机制,共同争取省以上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强区域合作。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全面落实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城市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努力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合作,加快形成区域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格局。推动与盘锦、锦州等城市重点企业对接,增强企业间的协同配套能力,增进产业协同和分工合作效率。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贸易、物流、商业在区域内流通。研究与鞍山菱镁产业合作,努力形成合理开发、有序生产、高效利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镁产业新格局。借力沈阳、大连寻求差异发展,谋求协同发展红利。同时,我市在交通和生态文化旅游上具备基础和潜力,将强化特色优势资源挖掘和特色职能培育,塑造城市专业化功能,提升城市定位,在更大区域范围内承担职责。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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