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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做好垃圾分类处理提高环保意识提案》(第8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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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垃圾分类处理提高环保意识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营口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实施要求、重点任务和科学方法。营口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垃圾分类工作指示要求,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国办发〔2017〕26号)及《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等文件要求,自2017年以来,我市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区分公共机构、住宅小区、相关企业逐步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过去3年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相关人员认真践行,在全市起到了一定的辐射带动作用。

2019年4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印发,该通知区分2020年、2022年和2025年三个时间节点,分别就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垃圾分类的工作目标进行了明确,拉出了时间表,列出了任务单。对此,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政发〔2019〕33号)要求,营口市在2020年要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1个街道基本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目前,我们正按照上述目标,结合营口实际,积极开展有关的具体工作。我市即将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营口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将进一步细化目标,同时制定了相应措施,并对政府各级、各部门在我市垃圾分类整体工作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突出了操作性和实践性。

1.关于您提到的垃圾处理,认识很重要的建议。结合目前的工作实际,我们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来普及分类常识,通过教育引导来提升文明素养。关于于这项工作,今年财政给予了相应的资金支持,目前我们正在与一些传媒公司开展具体工作对接。总的想法是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与时尚相补充的原则,采取微信、广播、电视、条幅、指导手册、宣传单、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和普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垃圾分类常识等内容,积极劝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践行环保理念,共同提升人居环境。在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从娃娃抓起,强化青少年群体的垃圾分类意识。

2.关于您提到的在有条件的社区试点投放分类垃圾桶,逐步推广的建议。目前,我们正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拟通过招标的方式为公共机构及主城区示范片区购置一批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桶将按照住建部在去年发布的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进行规范统一,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范为4大类和11个小类,其中4大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同时对分类垃圾桶的设置、配色方案等内容均按新标准来规范统一。在住宅小区设置分类垃圾桶的方案初步考虑是这样的:每栋楼设置一组分类垃圾桶(区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每个小区门口设置一个有害垃圾垃圾箱,并对其进行上锁处理;各分类垃圾桶按照新标准的配色方案进行区分,并设置明显的文字标识。

3.关于您提到的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等措施的建议。即将以营口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实施意见》,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运行制度机制进行了初步的设计和安排,随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不断深入,相关的制度机制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并通过立法的方式固化下来。像您提到的给居民发放分类垃圾袋的做法,我们目前正有这样的考虑,计划将该措施纳入我们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与相关厂家对接,区分不同颜色生产一批分类垃圾袋,同时鼓励居民尝试在家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4.关于您提到的对居民小区装修房屋积极引导,尽量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的建议。根据住建部发布的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范, 除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外,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应该单独分类,随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逐步推进,将对这些垃圾的管理做出进一步的规范,积极引导居民减少上述垃圾的产生量。

5.关于您提到的环卫部门要统一收集、运送不同类别的垃圾的建议。目前,我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但在分类收运工作方面做得还不够。即将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实施意见》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环节均做了相关的制度机制性部署,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分类收运的相关工作运行机制将会得到逐步的完善。

垃圾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各个环节,包含硬件设施建设、分类意识建立和分类习惯养成等方方面面。我市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坚持上中下游一起抓,前中末端齐发力,做到协同用劲、整体推进,不但要广泛鼓励市民实行垃圾分类投放,还要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项目的建设。我们坚信,在营口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将在接下来的几年内会有一个较大的改观,垃圾分类终将成为营口市全体居民的自觉行为和良好习惯。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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