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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推进我市中医药农业发展的建议提案》(第19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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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晶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中医药农业发展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精髓,是五千多年耕育文化的历史结晶。中医药农业是将中国的传统中医药与农业种植相融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农业,能够实现现代农业与传统中医的优势互补。中医药农业肥药产业是从多味中草药萃取的生物制剂,投入农业种植,在种植业方面不仅可以补充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成分和活性物质,还能防病治病,连续使用也不会产生抗性,可显著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为进一步促进中医药农业发展,按照生态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的要求,扎实推进中医药投入品替代化学农药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积极探索开展中医药农业肥药替代化学肥药试点,需大力发展我市中医药种植产业。

近几年,随着我市种植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入,中药种植业作为能耗低、污染少、带动广、潜力大、附加值高、产业链长的朝阳产业,已成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各级政府加大引导力度、充分发挥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的调节作用,积极推进中药种植业持续稳定发展。

据统计,全市中药材人工种植面积2933亩,年产量 340 吨。品种有 10 多个,其中辽五味620 亩,玉竹 500 亩,地龙骨450 亩,黄芪200亩、黄芩320亩、党参175亩、射干100亩、林下参104亩、连翘125亩、柴胡200亩、其它139亩。主要分布在大石桥和盖州。全市从事中药材种植的农户数440户,人数826人。中药材平均每亩收益800-1000元,高于传统粮食种植亩收益。但是当前我市中医药种植产业发展存在一些短板:一是中药材产业规模不大。由于受资金、技术的限制,再加上中药材价格变幻莫测,上规模种植的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不多,也没开发出打得出、叫得响的品牌。二是缺乏分析市场能力。很多药农对市场信息了解不够,又不善于分析市场行情,了解发展趋势,而是盲目跟风,不管懂不懂种植技术,有没有销路,市场是否需求,先种上再说,等到产品销售时才发现由于市场饱和,种出的产品缺乏销路,严重阻碍中药材产业的健康发展。三是科技含量低。生产上,科技主体是农民,而农民的科技水平有待提高。经营上,也局限于传统的经营理念,基本上是原材料销售,即使与国内大药企合作,也是提供原材料。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要推动营口市中药材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应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推进规模生产,培育经营主体。组建一批中医药农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实行“中药企业+种植大户+农户”、“中药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强品牌建设。建立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创建“道地药园”,开展品种认定和地理标志认证工作。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强对药材的质量管理,提高药农的质量意识,强化其市场竞争观念,树立品牌意识。三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尽快推出中医药农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将种植结构调整资金向中医药种植业倾斜,大力扶持中药材规范化基地建设;引进和鼓励医药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原料药材供应基地和“扶贫车间”。用好各级政府对中药材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有关政策,积极推荐中医药农业项目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立项,争取项目资金。四是加强科技攻关,提高技术水平。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攻关,开展药材品种选育和科研活动,突破由中草药和微生物制成的肥料、农药等技术难题,利用从各种中草药中提取的生物制剂,替代化学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逐步改善土壤质量、水质和生态环境。五是完善服务体系,鼓励搭建一批服务平台。支持中医药农业与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培训和生产指导,努力培养一批精通中药材标准化生产技术的乡镇技术人员、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药农。引导农户选择应用于中药材农业药肥产业的药材品种,尽量减少盲目种植,提高产业整体效益。组织企业、经营大户、药农等参加有影响力的药材博览会、洽谈会,提高营口药材知名度。注重科普、科教、科研的协调,形成统筹协调发展,提高社会对“中医药农业”的认识,营造“中医药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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